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p2p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类型有哪些?

近年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p2p网络借贷发展是十分迅速。由于p2p平台提出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较高,很多投资者都热衷于此类投资。而p2p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不少平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小损失。那么p2p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类型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投资者做个分析。
  
  一、p2p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类型有哪些?
  按照央行和银监会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规定,这三类P2P构成非法集资。1、资金池模式。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 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以高利贷放出赚取利差。这些 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3、庞氏骗局。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信息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P2P行业在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同时,对于投资者来说,应该明白P2P平台不能动用客户的资金非法吸存,也不能直接放贷。在投资过程前,投资者认真查看信息披露程度,做到摆正心态,理性分析,避免上当。
  二、非法集资诈骗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综上所述,近年来p2p发展的过快,已经成为了非法集资诈骗的重灾区。p2p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主要有三种类型,包括搞资金池的、对借款人审查不严的和庞氏骗局等。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应该知道p2p平台要将投资资金分立,通过第三方机构存管,而不能直接放贷或者挪为他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审查起诉完毕后多久法院宣判?
      一、审查起诉完毕后多久法院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登记结婚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交强险医疗赔偿限额内容具体指什么?
      驾驶者在进行车辆购用并进行驾驶时,必须购买相应的交强险,这项内容就是帮助驾驶者在发生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赔偿金额,接下来我们主要了解医疗赔偿的......


·不要求抚养费的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离婚后子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通常情况下法院要考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经济状况有无恶化,子......


·解除实习协议证明怎么写,实习协议证明怎么写
      解除实习协议证明怎么写现在很多大学都会安排大学生实习,当然也有一部分大学生自己跑去实习,那么就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在实习期间,用人单......


·犯妨害公务罪多久判决?
      犯妨害公务罪多久判决?《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管制与缓刑有什么不同之处
      管制与缓刑有什么不同之处(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


·哪些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哪些对象不授予专利权?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


·同一小区物业费执行双重标准是否合法?
         物业在物业费的收取上采取了双重标准,在此小区租房子的人被要求交双倍的物业费。“业主去交物业费,收5毛;出租户去交物业费,居......


·房产税如何缴纳?房产税缴纳期限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缴纳?房产税缴纳期限是什么?一、房产税如何缴纳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


·故意伤害罪哪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哪种犯罪类型一、故意伤害罪哪种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