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附带民事诉讼不服该怎么办?

对附带民事诉讼不服该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的比例越来越多,但由于刑事法官对附带民事诉讼法缺乏统一的认知,审理该案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范,往往会导致当事人对此结果不满意。当我们遇到对附带民事诉讼不服时,我们该如何解决呢?
  一、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办?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有何不同之处?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我们就可以知道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是最终的结果,只要当事人在刑事中对附带民事诉讼不服时,我们依然有权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更多的侵害。只要是合法,合理的,法院都会接受再次开庭受理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问题怎么解决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问题怎么解决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需要批捕吗?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需要批捕吗?在逃的人一定要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


·丈夫在婚内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吗
      丈夫在婚内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吗一、丈夫在婚内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吗?丈夫在婚内与他人有孩子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有私生子不是重婚罪的必要条件,......


·租房意向书能当合同用吗?
      租房意向书能当合同用吗?一、租房意向书能当合同用吗?租房意向书不能当合同用,作为租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租赁这个房屋达成......


·律师调查取证权
      《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专利侵权纠纷产生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不能或者不愿意协商解决的:1)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时,认定......


·校车超员危害主要是什么
      其实在很多西方国家,对于校车的安全性能设计的甚至是比很多知名的品牌汽车都要好的,可是目前我国在校车制造的这一方面有些技术还达不到这种标准。学......


·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
      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一、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判决后多久上失信执行人名单,法院对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的人可以纳......


·抢夺罪的特征都有哪些?
      最近几年,在一些治安环境不好的地方,大街上经常发生飞车抢包的事情,这种犯罪属于刑法上的抢夺罪。尽管抢夺罪和抢劫罪有相同的一面,但是两者还是有......


·民事纠纷私闯民宅的处罚是什么
      民事纠纷私闯民宅的处罚是什么私闯民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可处罚15日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