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人被骗入传销窝点的新闻,甚至有人被传销组织以暴力等手段对待,导致死亡等等。可见,传销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组织传销的领导者也会构成非法组织传销罪,那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二、非法组织传销罪如何量刑?
  (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罪并罚。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处罚。为了利益,将他人骗至传销窝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都会构成犯罪。我国正大力打击传销,对于组织传销的人员,如果构成犯罪的,会被处以最高七年的刑罚。但如果在非法传销过程中,还有实施暴力、绑架等行为的,法律会对其数罪并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具体内容是什么?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生活的每一角落都存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不管......


·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
      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一、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享有上诉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原告、被......


·一个小孩的抚养费为多少钱?
      一个小孩的抚养费为多少钱?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


·视听资料的概念是怎样的?
      视听资料的概念是怎样的??一、视听资料的概念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


·监护人是在被监护人没有办法自己独资生活的情况下
      监护人是在被监护人没有办法自己独资生活的情况下,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照顾的额职责的,也就是说需要抚养被监护人的,但是会出现的额情况就是没有监护......


·合同诈骗罪量刑依据是什么
      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提高自己的防骗能力,毕竟此时进行诈骗,非法占有财物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此时造成的损害自然也不小。而在我国,对于......


·证人认识嫌疑人需要做辨认笔录吗?
      证人认识嫌疑人需要做辨认笔录吗?证人认识嫌疑人需要做辨认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中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


·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一、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之后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


·专利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是什么?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于至少需......


·一方坐牢起诉离婚怎么办?
      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公民构成犯罪,同时之后也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罪犯在坐牢服刑期间,其配偶可能会想要与之离婚。那现实中......


·起诉前妻拒绝探望孩子是合理的吗?
      一、起诉前妻拒绝探望孩子是合理的吗?起诉前妻拒绝探望孩子是合理的。离婚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双方的协商或者是法院的判决书中的相关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