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离婚官司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夫妻打离婚官司,意味着此时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想必在离婚的过程中是遇到了什么问题的,不然也不会想到向法院起诉。而实践中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这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材料的。那打离婚官司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离婚官司要准备什么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哪些情况下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涉外婚姻和事实婚姻。如果夫妻离婚需要打离婚官司的话,那事先做好准备就是很重要的,毕竟最后的结果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因此需要谨慎对待。具体打离婚官司要准备什么材料,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当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不同,自然需要当事人准备的材料也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审判长、合议庭、出庭公诉检察官:江苏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家属的委托,并......


·工伤鉴定5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5级赔多少钱?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如何界限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非罪如何界限?(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受他人蒙骗,根本不知自己的......


·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
      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


·股东虚假出资的惩罚有哪些
      股东虚假出资的惩罚有哪些?一、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


·我国是如何判定夫妻遗弃罪的?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夫妻离婚已经是一件很平常很普遍的事情了,但是呢不管怎样在离婚时,双方都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合法公正的情况下办理离......


·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
      我们都知道,去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时需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并将其质押在银行,只有还清所有按揭贷款后领回房屋他项权证并换取房产证,此时才能表明个人拥......


·被判信用卡诈骗能减刑吗?
      现如今,随着信用卡发卡量的逐年增多,信用卡诈骗这类案件也进入了频发期。其中,涉案金额过大的人将受到刑法的处罚。诈骗数额轻者,判处五年以下刑期......


·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是如何行使的?
      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是如何行使的?一、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行使像这样的离婚协议,对于原债权人来讲是无效的,仅仅对离婚双方有效。因为债务的形......


·喝酒出问题算不算工伤?
      喝酒出问题算不算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鉴别方法工伤是相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