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遇到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推卸责任,不肯进行赔偿的话,肯定需要通过鉴定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是,很多人在做公司鉴定的时候,会有这样的一个疑惑: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以下资料为您详细介绍。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二、工伤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1、工伤伤残等级共分十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就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4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75% - 9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直到退休。2、 5-6 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16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60%-7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3、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将享受待遇:丧葬补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一般来说,自己遇到工伤以后,可以在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后,由当地的市县级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您要知道,工伤认定只是第一步,如果有必要做工伤鉴定的话,自己还需要在拿到工伤认定的结果以后,向当地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申请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将是自己维权的重要凭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支撑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支撑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不一定,证人通过录音作证的,在证据种类上属于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证人具有该......


·商场拖欠货款如何应对
      商场拖欠货款如何应对一、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宁可自己多跑几趟路,多结几次账,多磨几次嘴皮,也......


·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内容
      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内容一、出质人向质权人企业提供初审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公司章程4、企业股东名册5、公......


·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多少
      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多少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子女......


·诉讼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是什么?
      随着我们国家对于法学越来越重视了很多的高考生都会选择法学专业。实际上,在我国法学专业,它是分为很多种类的,比如说有诉讼类型的法学专业。但是对......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


·德阳申请专利要多少
      德阳申请专利要多少钱?一、专利费1、专利费就是为保护专利而收取的费用。(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申请专利以及专利权人维持专利需要缴纳的费用都有明确......


·一、我国已实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我国已实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处理醉驾,一般是拘役六个月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


·遗产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应按如下原则清偿遗产债务:(一)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继承人表示......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财产怎么办?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