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眼睛工伤鉴定造假是否可以

做工伤鉴定是您维权的一个手段,但是,前提是鉴定的结果和自己想的没有多大的出入。有时候,当事人在拿到鉴定结果以后并不是很满意,甚至为了能够多获得一些赔偿,想做一些假的鉴定结果。比如说在做眼睛工伤鉴定的时候,可能有些人会问,眼睛工伤鉴定造假是否可以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眼睛工伤鉴定造假是否可以?
  
  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
  
  二、眼睛工伤鉴定的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答案很明显,眼睛工伤鉴定是不可以作假的。不仅是眼睛工伤鉴定,在我国,鉴定机构都有自己专业的水准,国家和单位都不允许鉴定造假的行为存在。否则,是会遭受严厉的处罚的,情节严重的话,是会承担刑事责任的。鉴定机构在鉴定的时候,都有专业的流程和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这个审查起诉多久提审的?
      一、一般这个审查起诉多久提审的?没有具体的规定。没有定罪前,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次数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房屋过户费用怎么算 (一)政策性的费用:
      房屋过户费用怎么算(一)政策性的费用:1、契税:契税税率由省级政府在契税税率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普通住宅为1.5%,高档住宅(价......


·离婚那些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那些属于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


·医生收受贿赂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医生收受贿赂会受到什么处罚?医生个人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的,将被采取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资格、停止处方权、推迟职称评审时间、给予低聘缓聘、吊......


·贩毒从犯基本判几年有期徒刑
      贩毒从犯基本判几年贩毒从犯还是会根据贩毒品种数量和情节去量刑,会比主犯从轻处罚,被判处构成了贩卖毒品罪的,一般情况下要判处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


·一、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工伤在处理的时候就会按照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应费用之后再由工伤部门支付其它的费用,一般是不会进行重复给予。(1)交......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可以缓刑么
      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因此我们才会偶尔看到法官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对罪犯同时处缓刑。那实践中,被判拘役可以缓刑么?这是很多......


·一、出租人解除权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出租人解除权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出租人解除权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


·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
      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


·民间借贷起诉后仍没钱还应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起诉后仍没钱还应该怎么办一、民间借贷起诉后仍没钱还应该怎么办按照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没有钱归还的,会采......


·从父母户口迁出条件
      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购房等理由。然后持相关的材料,及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即可。《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