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婚姻法24条新增条文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新增条文的规定是什么?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为了维护离婚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补充了相关的规定,避免利用结婚共同财产的事由与他人合伙骗取财产,也对债务承担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更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户盗窃立案标准是什么
      入户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入户盗窃构成盗窃罪。但是入户盗窃的立案标准与一般盗窃不同。那究竟入户盗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


·投标保证金退不退,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不退,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实践中,为了避免投标人在其投标被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撤销或者反悔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要......


·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一方在婚后有婚外情行为的,可能会演变为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当然,即使是单纯的婚外情行为,也是可能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但此时需要提供证据......


·共同财产制是什么?
      共同财产制是什么?一、共同财产制是什么一般共同财产制,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全部归夫妻共同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60万判几年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60万的,根据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


·在广州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之后,租售同权就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
      在广州推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之后,租售同权就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租售同权的政策使人们对房价又有了新的期待,同时,它还使租房人员的子女入学问题......


·工程质保金退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一、工程质保金退还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


·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生活当中,如果说自己的婚姻关系是属于法院上认定的无效婚姻的话,那么说句实话,如果在日后夫妻双方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可能自己的一些权益就没有......


·一、买房子3年开发商未签订合同怎么办?
      一、买房子3年开发商未签订合同怎么办?买房子3年开发商未签订合同可以私底下找到房屋的一些开发商来听听协商,或者是让法院进行起诉。买房子的时候需......


·交通肇事具有哪些情形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具有哪些情形构成犯罪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


·认定组织卖淫罪需注意什么?
      认定组织卖淫罪需注意什么?认定组织卖淫罪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组织性。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