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相信您在新闻上和身边可能都见到过工程质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当发生这类事件以后,我国要求各级政府从快解决,尽最大努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减到最小。与此同时,也需要将事发的原因调查清楚,然后该谁承担谁承担。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二、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
  
  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2)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
  
  3)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害。
  
  (2)一般质量事故
  
  1)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
  
  2)事故影响在局部范围以内,未造成严重影响。
  
  3、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
  
  (1)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总经理。
  
  (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
  
  (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检员。质检员在三天内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项目经理。
  
  5、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必须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进行质量改进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
  
  (6)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形成《质量事故报表》并建立档案
  
  6、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7、事故责任界定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主要有3方面。分别是指导责任、操作责任和自然灾害事故。如果是自然灾害事故,那是无法避免的。当然。如果1是人为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的发生,相关的责任人一定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3500的充值卡送手机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吗?
      买3500的充值卡送手机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吗?一、买3500的充值卡送手机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吗?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判定;个人诈骗公私财......


·集资诈骗罪严重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侵犯公司财产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种犯罪行为的法律处罚也是比较重的,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法......


·一、商铺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
      一、商铺合同到期出租方不续签怎么办?1、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房屋归第三方所有,你们可以继续依据这个合同继续租赁,这是民法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2......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3)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借条保人和证明人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担保人和证明人的区别是什么?借条担保人和证明人的区别就是法律后果不一样,证明人仅是双方的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加以证明,如果到时借款人没有能力偿......


·结婚没办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 一、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
      结婚没办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一、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离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犯法吗?
      有些男女双方离婚之后,男方就会赖账不给孩子抚养费。虽然离婚了,但是父子之间的血缘是不会断的,并且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不会就此断了的。那么男......


·公司被诉讼期间可以申请破产吗?
      在公司运行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来帮助我们更深的了解相关情况,那么在公司被诉讼的期间我们可以申请破产吗?一......


·不能用于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
      不能用于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一、不能用于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


·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如何维权?
      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分割等,属于侵犯共同财产的行为,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离婚前的财产转移是受到法律追究的,法院......


·试用期员工辞退怎么补偿
      试用期员工辞退怎么补偿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