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使用权会到期,但所有权并没有期限。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仅70年,并且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始计算,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你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根据《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有业内分析,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
  二、国内续期先例
  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因此“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并不会到期,而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土地使用权”会到期,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但若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国家将无偿收回,对地上房屋残余价值进行补偿。如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大连社保缴费时间是什么?
      大连社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社会保障制度的提出和逐渐实行,对于公民的生活有了良性的改善。而社会保险制度更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能不批准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能不批准吗?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


·离婚了无房无法落户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聚众斗殴的次数有限制吗?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聚众斗殴的次数有限制吗?以两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建筑更加美化,而建设工程合伙合同有时会存在各种问题,有可能造成建设工程合伙纠纷,......


·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一、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1、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司股东变更的关系
      公司的股东变更,是否会面临着许多的环节和过程?以前公司的股东签署的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变更承租人呢?接下来,......


·天津直系亲属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天津直系亲属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有哪些方法?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过户,主要有赠与、继承与买卖3种形式。二、直系亲属买卖......


·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因借贷行为而陷入个人债务纠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那么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换句话说......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会怎样判刑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一般涉嫌聚众斗殴罪,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包括行为人年龄、社会影响程度等等。一般判刑标准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欠款金额达到多少才可以起诉?
      多少都可以。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理论上讲,欠一元钱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