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

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平时做生意的时候,免不了会遇到有人欠钱不还或者欠货款不换的情况。一旦发生,会使生意的进度被拖慢,效率大大降低,严重的甚至会损失一大笔利润。而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这也许是一个困扰您许久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1、在对方没有采用诈骗手段的合同纠纷,即使报警,警察也不会受理更不能介入;2、《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二、欠货款不还措施
  ?1、起诉你们要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身份证号码等),及时找律师帮你先发律师函,表明你方立场,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货款,若对方不理,可以起诉解决。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后,对方不给钱,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就可以从该财产支付你们的货款。2、开门见山,合作原则言在先营销人员往往有这样的一种心理:如果把合作条件(特别是付款方式)开门见山地提出来,客户很可能认为条件太"苛刻"而不予合作,从而影响到后一步的业务往来。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第一,事先说明,显示了自己合作以诚的原则;第二,减少了后期业务过程中的后遗症和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过高的条件可能当时就让客户放弃了合作。但是,这总比将货供给客户以后,他再以货款结算标准和方式有争议为借口不予结款要强。所以,营销人员在合作之初,就应以《购销协议》、《买卖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详细地对货款结算作出规定和说明:1.供货价格(也就是结算价格)是多少;2.结款方式或具体的结款时间。如果业务往来较频繁,结款方式要注明是现款现货、送二结一,还是固定的周期性结款(如每个月结一次等);如果是"一锤子买卖",则对结款日期应作出具体到几月几日的规定。这样,会让货款催收工作的开展变得有据可依。有些人欠货款不还或许有自己的苦衷,当我们想办法追回欠货款时,先想办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实在不行再采取诉讼等方式。然而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毋庸置疑的是警察并没有办法解决这类事件。实在不行还是要通过其他正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营企业破产后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首先
      私营企业破产后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


·机动车牌照代理补办的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代理补办的流程是什么?一、哪些情况需要补办机动车牌照机动车号牌褪色、损坏或者丢失,是需要补办的。二、补办机动车牌照需要准备什么......


·遗嘱公证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遗嘱公证需要的资料有哪些?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


·公司领导不批准辞职怎么办
      公司领导不批准辞职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一、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公司偷税漏税一万怎么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一万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私募基金备案办理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备案办理条件是什么?一、公司所需要的条件和材料:1、最新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最后一页需有签字、日期、公章);3、验资报告(实缴资......


·我国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我国专利有效期是多久1、中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2、专利法......


·什么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什么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事后抢劫的当场性如何判定
      我国法律中,一个罪名的成立是需要很多条件来确认的,比如“当场性”是我国关于事后抢劫罪成立的一个必要的条件。事后抢劫的当场性也成为该罪名是否成......


·无效的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无效的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民事证据分为很多种,通常来讲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当然民事证据的真实性有很大的欠缺。事实上,民事证据和要证明的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