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判决?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判决?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解决,所谓探视权,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尽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那探望权如何判决?下面就详细介绍。
  探望权如何判决?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第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在法治社会中解决任何问题需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在实践中为了避免对子女更大的伤害,建议离婚父母最好能够和平协商如何行使抚养权,这样才能在保证自己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离婚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的进行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合同违约金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东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规定?
      东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规定?征地拆迁在我国近年来是热门话题,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所以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那么东莞征......


·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中要是实际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的话,那作为受害的一方,其实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不过此时索赔的对象,可能就不太好确定了。那到底发......


·犯罪分子持刀伤人多处怎么判?
      犯罪分子持刀伤人多处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法律上怎么处理打架一般带刀吗的情况?
      法律上怎么处理打架一般带刀吗的情况?现在很多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和不理智,而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甚至是打架时携带管......


·债权债务起诉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起诉时效是多久?欠债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合法的。具体包括下列内容:卖方(下称甲方):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


·虚假诉讼到公安局哪个部门报案
      虚假诉讼到公安局哪个部门报案一、虚假诉讼到公安局哪个部门报案?虚假诉讼到公安局接待处去报案即可,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


·他项权利证期限有具体规定吗?
      他项权利证期限有具体规定吗?一、他项权利证期限有具体规定吗?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


·离婚房屋产权怎么确定
      ,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下,房产分割越来越成为成为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夫妻离婚分割房屋时,首先要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认定。那么夫妻离婚房屋产......


·判决结果判一缓一是什么意思?
      一、判一缓一是什么意思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也是一年。有期徒刑暂时不予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原判刑罚就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