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孩子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

一、抚养权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二、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三、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即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两种方法,一是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二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因此需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为了孩子的身心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变更抚养权也是不得不的事。我们必须了解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以及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走正当的程序。其实真正有利于孩子健康发展的是给予他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到不得已不要离婚,也就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辆高空坠物免责有哪些事由
      要知道生活中总是存在大大小小的意外,导致他人权利受到侵害,但是所谓的侵害人可以证明自身不是有意侵害他人利益,就可以找造成他人权利受侵的建筑等......


·商标域名抢注算不算侵权?
      商标域名抢注算不算侵权?抢注域名不算侵权。域名抢注:所谓抢注,简单地划分,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1.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这种情......


·运输公司如何注册流程
      注册公司流程:1、设立登记:免费,把准备好的公司名字、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股东及股权比例、监事人,输入到是市场监督局网站上......


·无效产权转移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无效产权转移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


·为了配合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些时候交警部门在接到报案之
      为了配合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些时候交警部门在接到报案之后,会选择先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当然,扣留涉事车辆并不属于处罚的一种,因而也不宜......


·重婚罪可以找公安机关撤案吗
      不可以。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可以,私人不得干预。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


·在我国起诉离婚诉讼状在哪写
      不管我国公民是需要通过法院解决自己和被告的什么纠纷,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如果是属于公民自诉案件的话,都必须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具体的诉讼状,法院......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对于企业来说,搞好债权债务管理非常重要,是企业保持良好资金运作的前提。医院做为事业单位,也需要加强债权债务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


·寻衅滋事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寻衅滋事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


·一、上海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
      一、上海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哪些?上海工伤伤残待遇包括如下内容:(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