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追讨货款的时效是多久

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追讨货款的时效是多久一、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1、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2、起诉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资料,及原被告主体资料,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等,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各被告人手一份、法院一份,资料要准备充足。3、追缴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过了两年的起诉期,将失去胜诉权。但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证据证明曾追缴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再计算两年。4、诉讼解决纠纷的时间或较长,如可以协商,协商解决。二、追讨货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三、追讨货款诉讼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证据。1、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这些证据也是最有力的证据。2、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债权凭证,就需要有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3、此外,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都应当注意保存。只要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是非常充分的证据。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讲到这里,相信您应该对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有了一定了解。如果客户拖欠货款,经过多次催收无效的,我们应该选择诉讼的手段,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在发起诉讼之前,要先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如购销合同、资金往来记录、欠条等。发起诉讼可以向客户所在地的法院提请,这里要注意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最迟不得超过两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吗?
      对于有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


·两个人结婚需要身份证吗
      两个人结婚需要身份证吗一、两个人结婚需要身份证吗当事人提交的登记材料:1、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身......


·婚前全款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


·一、一线城市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一线城市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


·脸部鼻骨工伤鉴定标准应该是什么级别?
      脸部鼻骨工伤鉴定标准应该是什么级别?1、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可评上十级伤残的。器官部分缺......


·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众所周知,超载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是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的行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校车超载事件葬送了无数年轻幼小的生......


·刑法中关于出售假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出售假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


·醉酒驾驶后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醉酒驾驶后怎么办理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醉酒驾驶取保候审后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离开住所市县,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
      什么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当双方签署合同以后,就是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以及条约,不管是什么样的合同签署了就必须要遵守上面的相关条约以及规定,......


·刑诉法第12条的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在我国,规定的都是刑法有关的一些诉讼程序方面的事项。他对于我国的实体法律也就是刑法的作用是十分强大的。比如说我国刑诉法当中的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