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受工伤后,要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一、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所谓“伤残”,是指遭受上述伤害或职业病之后,虽经医治疗养,仍不能完全复原,以致身体或智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包括五官、肢体缺损和智力丧失两大类。伤残表现为永久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遭受工伤的员工主张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三个阶段,其中工伤鉴定又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员工遭受工伤后,要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一般为:
1)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而申请的等级评定或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4)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受伤人员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应当凭借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才可办理工伤鉴定。因此,在此提醒您,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存留一份。这样在出现纠纷后,才能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工伤鉴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伤残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可以说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第二步,同时也是很重要的一步,毕竟确定构成了工伤之后,还需要鉴定职工的具体伤残等级,那么才能据此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是工伤造成了死亡的话,此时可以获得的赔偿也是与工伤伤残的配出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补办结婚证证明要怎样开
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
·犯罪人行贿两百万会坐牢吗
一、犯罪人行贿两百万会坐牢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法院对滥伐林木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滥伐林木罪一般会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依法先期羁押折抵缓刑几日
依法先期羁押折抵缓刑几日先期羁押的并不能抵缓刑的时间。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
·夫妻财产公证多久成效?
夫妻财产公证多久成效?一、夫妻财产公证多久成效?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
·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哪些措施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哪些措施?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量刑是怎样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判定条件和量刑的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6000万注册资本财务数据怎么处理?
6000万注册资本财务数据怎么处理?根据最新企业注册的一般要求,对于企业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不需要实际出资,也不需要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为了......
·没有证据I可以起诉吗
没有基本证据是无法起诉、立案。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如下起诉条件:(一)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分有哪些?
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分有哪些?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