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委托的方式非法集资怎么认定?

许多投资者都会将自己的资产委托给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由这些金融公司进行管理,以实现资产增值的一种投资方式,也就是委托理财。但许多证券公司会以委托理财为幌子,实际进行非法集资,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那以委托的方式非法集资怎么认定?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进行说明,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是金融证券行业的一个习惯用语,是指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市场对客户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运作,在严格遵守客户委托意愿的前提下,在尽可能确保客户委托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业务。在我国民事法律中所称的委托理财包括两种:一是以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为主体的狭义上的委托理财。这些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能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综合类券商。这类委托投资受《信托法》、《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和《基金管理公司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的规制,因而具有集资的合法性。二是一般公司或个人为主体的委托理财。属于广义上的委托理财,这在学理上可以通过一般的委托合同或合伙协议进行民法上的规制,因而也具有集资的合法性。需要注意的是,在委托理财业务中,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而这一特征也符合民法中对一般委托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二、以委托的方式非法集资怎么认定?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为了吸收资金,往往打出保本付息等广告,加以高额利息,从而达到吸收数额巨大的资金的目的。张印富律师认为这种保本付息式的保底条款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一般委托理财的核心判断标准。行为人以“承诺保本和固定年收益”进行所谓的“委托理财”,这种行为具有非法集资的本质。委托理财应当具有“在风险和收益分配上,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优化,其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的特征,类似这种保本付息式的“委托理财”根本不具有委托理财的特征。相反,这种保本付息的承诺符合最高法院《非法集资解释》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中“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的特征。而且,这种“委托投资”的吸存方式也符合《非法集资解释》中第2条所规定的“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的行为方式。行为人在名义上是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但是这种委托依旧是以保本付息、承诺承担风险为前提,排除了资金提供人对具体投资行为的管理,这类行为本质上还是属于吸收存款的行为。对客户承诺高额的收益,从而吸引客户的资金,以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这种非法集资因为有委托理财作为掩护,很多情况下很难被客户所发觉。所以,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谨慎对待,如果有金融机构承诺过高的收益,投资者应仔细辨别,以避免上当受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人突然去世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老人去世后由遗嘱的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


·自己修
      自己修。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


·刑事拘留进看守所一定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进看守所一定会判刑吗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事由。有几种情形必须加以说明:第......


·一、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吗?
      一、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吗?可以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


·嫌疑人不认罪公安证据又不足怎么办
      一、嫌疑人不认罪公安证据又不足怎么办?犯罪嫌疑人不认罪,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现有的证据来进行判决。如果证据不足的话,那么就会进行......


·武汉市司法鉴定费用的项目及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市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一、法医病理鉴定1、死亡原因鉴定元/具1500—25002、死亡方式鉴定元/具1500—25003、死亡时间推断元/具15......


·保外就医可以申请几次
      保外就医指的是罪犯自身因为严重的身体疾病导致无法再继续服刑,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在监狱外进行治疗的一种法律手段。申请保外就医一般没有次数的限制......


·专利申请授予条件都有哪些?
      专利申请授予条件都有哪些一、专利申请授予条件都有哪些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两种: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和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约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自愿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也有夫妻还会......


·紧急避险的损害怎么赔偿
      紧急避险的损害怎么赔偿一、紧急避险的损害怎么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


·抢劫罪多少条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的暴力程度比较高,同时作用于被害人,而后者虽然也有一定的暴力行为,但程度不高另外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