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鉴定是哪个单位,怎么区分?

现今,有关刑侦和案件调查的电视剧铺天盖地。人们为里面精彩的细节而喝彩,也为曲折的进程而担忧。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开始注意并希望了解一些东西。这些电视剧中经常出现的“司法鉴定”一词为例,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司法鉴定是哪个单位,干什么用的?不用着急今天,让我们来好好了解一下。
  
  
  一、定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
  
  一般讨论的司法鉴定仅指狭义概念的司法鉴定。
  
  二、司法鉴定是哪个单位
  
  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三、原则
  
  1、合法、独立、公开;
  
  2、客观、科学、准确;
  
  3、文明、公正、高效。
  
  四、司法鉴定的提起
  
  1、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
  
  2、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五、司法鉴定的时效
  
  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
  
  2、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六、司法鉴定费的缴付
  
  1、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
  
  2、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法律效力
  
  医疗案件中,同时存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优先适用司法鉴定文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八、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
  
  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九、司法鉴定的终止
  
  1、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
  
  2、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配合的;
  
  3、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
  
  4、其他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除此之外,在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都有规定,在查明案情的需要下,为了解决某些案件中存在的专业问题,都应当指派或者聘请有专业从事的人进行鉴定。那么司法鉴定是哪个单位呢,答案是事业单位,其鉴定结果有很强的法律效力。说到这里,您是应该有所了解了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三板对上市公司法人要求吗?
      新三板对上市公司法人要求吗?新三板上市,对上市公司法人要求吗?比如说已经是某家企业的公司法人了是否还能成为其他公司的企业法人呢?但是首先得你......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


·买了抵押房存在哪些风险
      大多数的开发商在修建房屋的时候都会选择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然后进行贷款,现在很多开发商将抵押房进行出售的案例层出不穷,那么抵押房在我国到底......


·能同时鉴定伤残和工伤吗
      能同时鉴定伤残和工伤吗?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能一起做,因为是两个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找医院进行......


·受贿多少钱可以判刑?
      一、受贿多少钱可以判刑?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应予立案:1、人受......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又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又是什么1、《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


·继父母子女的扶养关系能否解除
      继父母子女的扶养关系能否解除1、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什么?1、填写《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


·借款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借款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一、借款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


·劳动法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