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等级一般分为四种,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程度越深,赔偿金额越大,如果涉及到酒驾、逃逸等就会构成刑事案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再是民事赔偿责任。那么你知道交通事故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重伤二级量刑标准
  
  重伤1人 主要责任以上 酒驾、毒驾、逃逸、超载等情节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重伤二级量刑标准问题。我们可以看出,交通事故重伤二级不一定会构成刑事案件,因而不存在什么量刑标准,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但如果交通事故重伤二级加上酒驾、毒驾或者逃逸等情况,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将承担民事赔偿以及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离婚去哪家法院?
      诉讼离婚也就是需要打离婚官司,此时当事人一方起诉的,首先需要搞清楚,自己应该到哪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才是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哪家......


·合同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其中的一方可能会提出续签或转让的要求。合同续签一般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便可实行。那么合同到期了是否可......


·私募基金分红公告
      私募基金分红公告私募基金的分红方式有哪些:目前私募基金分红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拆分,二是分红。对于分红,投资者一般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


·公司引进新股东税务费用有哪些?
      公司引进新股东税务费用有哪些?需要交纳个税和印花税等,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一、订立合并协议对合并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公司法没有规定。对此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送达回执是什么?
      行政处罚送达回执是什么意思对某些文书送达并且回执的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律师函,或者企业之间互相发送的邮件、确认函等这些情况。一般行政处罚书送......


·十级伤残作为法院中常见的伤残标准
      十级伤残作为法院中常见的伤残标准,人们往往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身体上的小伤都可以被评做十级伤残,比如说断了一节拇指。那么,它的赔偿标准又是......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一、软件著作权保护时间是多久?软件的价值在于其具有很强的实用必,但软件领域的发展相当快,软件必须及时更新、升级......


·农村非法集资怎么集资?
      目前,非法集资大有向农村地区蔓延之势。农村地区的农民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同时也不具备防范意识,很容易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只有了解非法集资的手段......


·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
      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一、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


·建筑劳动关系工伤如何确定?
      建筑劳动关系工伤如何确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能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