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民该如何维护姓名权

公民该如何维护姓名权生活工作中,经常发生一些姓名权被他人侵犯的情况,此时对于受害人来讲,其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损害的。那么他们该如何维护姓名权呢?在此之前需要先了解侵犯姓名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一)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侵犯姓名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干涉他人姓名、名称的决定、强迫他人改变姓名的;强迫他们使用或不使用某个姓名的,如要求他们放弃笔名或艺名等;不经他人同意也无法律许可,使用他人姓名或名称的,如盗用用他人姓名发布非法言论,盗用他人名义参加社会活动等;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参与民事活动以谋取私利的,如假冒他人姓名发表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二)盗用他人姓名和冒用他人姓名是有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二、公民如何维护姓名权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应注意以下几点:1、公民首先应明确自己姓名权所包含的权利内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主张。2、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公民发现自己的姓名权被他人侵害的话,则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其实也就是对自己姓名权的一种维护,可以在姓名权受到损害的时候,得到一定的救济。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一、员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


·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意义是什么?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意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否能同时存在?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否能同时存在?一、抵押权1、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


·法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办理结婚的,男女需要同时都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对此,我们也称之为法定的结婚条件。但对于很多未婚男女来讲,可能此时并不是很清......


·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
      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


·对公职人员实施行贿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对公职人员实施行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职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


·对于公民要怎么不算行贿?
      一、对于公民要怎么不算行贿?只要不是贿赂都不算是行贿;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并不是结果犯而是行为犯,只要做出行贿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


·作者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一、作者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作者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办理流程为:提交相应的材料;交纳登记费......


·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
      法官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罪犯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同时也要严格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内容作出。而此时就有可能对罪犯判缓刑......


·欠钱不还证据不足撤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证据不足撤诉怎么办?欠钱不还证据不足撤诉的话可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重新起诉。撤诉后有新理由的可在六个月内重新起诉,没有新理由则要在六个......


·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一、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是可以的;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