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孩社会抚养费一般罚款多少?

我国是人口大国,在有限的土地上为了达到均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人口增长的计划生育,“超生早育”等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普通说法中的“罚款”,那么小孩社会抚养费一般罚款多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性质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二、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2、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3、性质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育的公民以及对符合条件给予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会征收一定的费用,一般是300元到800元不等。社会抚养费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不是罚款的范畴,而是一种行政收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怎么办?
      夫妻在决定离婚时,需要先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则只能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对于......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


·一、离婚判决书最快多久下?
      一、离婚判决书最快多久下?离婚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普通的一审程序,可能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简易的一......


·集资诈骗法院开庭程序的具体内容
      在当今社会中,总是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以假乱真的方式来谋取金钱。尤其是近几年来诈骗案更是层出不穷,许许多多的各人或是企业都遭受过集资诈骗团......


·离婚后对方拒交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是一个重要问题,关乎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但是,总会出现拒交抚养费的情况。并且有很多人对拒交抚养费问题还是比较疑惑。那么,离......


·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多少?
      离婚对于已经产生了矛盾的夫妻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解脱方法。但是离婚时需要走的程序也是非常的多的。首先如果有孩子的夫妻,此时要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


·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吗?
      劳动者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有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些人在与用人单位的争议过程中,经常不能通过劳动法律法规来解决。这给劳动者......


·离婚登记的条件
      离婚登记的条件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


·检察院批捕审查律师能做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审查律师能做什么?(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在线咨询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吗?可以很肯定的说,直接证据不能直接与原始证据划等号,但是实践中,由于证据的划分标准不同,因此有的直......


·精神司法鉴定方法有哪几种?
      在各类的刑事案件中,有许多当事人是在某种外界因素刺激下因心理失衡、情绪失控从而产生激情犯罪的,这类人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而精神病人是在不能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