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第137条的解读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

民法典第137条的解读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137条是意思表示的相关内容,因此很多人对于这条法规会表示不理解,下面是我们给您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其中包括了民法典137条的内容和相关的法规解答。
  
  一、民法典条文137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条对“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作出了规定。
  
  二、对该项法规的解读
  
  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须送达给相对人才能生效的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无须送达给他人即可生效的意思表示。前者如要约、承诺、解除合同的通知等;后者如遗嘱、动产的抛弃等。
  
  2、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意思表示和非对话意思表示。
  
  (1)以当面交谈、哑语、打电话、打旗语等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对话意思表示,采了解主义,即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比如,甲给乙打电话提出要约,乙了解要约内容后,要约生效。
  
  (2)以信件、数据电文等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为非对话意思表示,采到达主义。比如,甲按乙留下的邮箱地址给其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提出了自己的要约,该要约在进入对方系统时(邮件发送成功时)为送达,送达后生效。
  
  3、《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由以上相关内容可以清楚地知道,民法典第137条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的一条准则,它所表达的内容大致是,如果相方在意思表示的时候是以非对话的形式进行,则做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从到达相对人的时候就生效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


·股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对执行股权作了明确规定。股权是......


·债权人免除债务有什么特点
      免除债务有什么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特征
      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特征一、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与债权一样具有物权性。二、留置权的法律效力留置......


·招标属要约邀请吗
      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如何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


·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
      购买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吗?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因此,个人或者单位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


·关于商品的商标在哪里注册?
      商标,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一个牌子,就好比我们购买衣服鞋子一样,都是会根据一些牌子的知名度来酌情的购买,在通过对比价格。商标的注册就是相对于牌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