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受伤之后,治疗完成以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所申请的工伤鉴定事项,是劳动者伤残能力鉴定等级的基础和后期工伤补助及伤残补助金索赔的基础,那么工伤认定有哪些要求,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公司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员工超过退休年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到的职业伤害能否认定工伤,在实务和理论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是否认定工伤的实质焦点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职业伤害应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认定为工伤(本文不讨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非劳动关系的人事关系工伤认定情形),应该通过民事法律关系等渠道解决伤害赔偿问题。事实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某些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延长退休年龄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续,社会保险关系亦存续,发生职业伤害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实务当中,能否认定为工伤对于 后期能否请求工伤赔偿和一次性伤残扶助金意义重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 ,工伤认定有年龄限制吗?这个问题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与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是否还存在着劳动关系,事实上UI秀职工按月领有养老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因此,即便是超过年龄的退休职工也依然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董事会作为公司的一个重要的机构,自然是由公司的一些重要人员组成,不过一般每一届人员的任期都不能够超过三年,因此董......


·拐卖儿童犯罪分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拐卖儿童犯罪分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一、拐卖儿童犯罪分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期间坐公交车安全吗?
      疫情期间坐公交车安全吗?坐公交车怎么做好防护?乘坐公交车上班,确实存在风险,但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就能够大大地减少病毒传播的可能性。公交......


·最新刑事赔偿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刑事赔偿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一、因错判最新刑事赔偿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刑事赔偿工作实际,对办理刑事......


·商标续展期和宽展期的期限一样吗?
      商标续展期和宽展期的期限一样吗?一、商标续展期和宽展期的期限一样吗?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发生医疗事故,往往是因为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治疗患者的过程中,因为过失导致了患者人身的损害。对于患者来说,......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冷静就是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如果在一个月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工程欠款单的追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首先在签订施工......


·犯罪嫌疑人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
      犯罪嫌疑人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酒驾什么病可以判缓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律上,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量刑在三年以下,不是累犯的,可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