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42条反映出了哪些

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42条,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对于刑诉法司法解释,最高院的相关委员会的委员有他们的见解。力求在制定司法解释上,能够严格依法,使群众信服。
  
  严格依法解释 反映立法精神
  
  对于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42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在法律框架内,在把握法律修改的精神实质和价值取向的基础上,依法、准确解释法律,是起草司法解释所坚持的首要原则;确保解释的每一个条文、每一项规定于法有据,是在起草过程中最为注意的问题。“尽管有些规定已沿用多年,符合实践需要,但还不符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因而也作了修改完善。”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明,比如旧的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因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这一规定有其实践的合理性,但考虑到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未作相应规定,由司法解释规定不计入审理期限不妥,遂删除了上述规定。“再比如,旧的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辩护人可以不出庭,在开庭审理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尽管这一规定有利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简易功能,不少法院仍建议保留,但为充分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这部司法解释还是作了修改,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通知辩护人出庭。”这位负责人说。
  法律已作规定 司法解释不“打折”
  在这部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一度有人担心,“相关部门在制定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时,会否扭曲立法精神,为本部门扩权争利。”这位负责人强调指出,“对此我们高度关注。在起草解释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从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充分保障诉讼权利出发解释法律,确保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明,比如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新增设了强制医疗程序,但并未明确相关案件的审理方式。为体现程序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此类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只有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不开庭。“对有关诉讼权利的规定,如果法律已作规定,司法解释绝不"打折";法律未作禁止,则尽量予以扩展。”这位负责人说,例如法律并未对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作出相应规定,为有效维护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代理人履行职责,司法解释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的,参照适用辩护律师收集、调取证据的有关规定。
  解决分歧争议 统一法律适用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幅度大、内容多,对不少新增的或者有实质修改的规定,在具体理解上,都存在一定的争议或者分歧。解决实际问题,增强解释的针对性、实效性,统一法律适用,是我们起草解释所坚持的又一重要原则。”这位负责人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了庭前会议制度,对于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但法律规定较为原则,仅有一款。经过认真研究,司法解释对庭前会议的适用情形、参加人员范围、功能作用等广大法官希望明确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为充分发挥该项制度的功效奠定了基础。又如,关于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能否延期履行、分期履行,认识分歧也很大。综合各方意见,为有效维护被害方合法权益,确保案结事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内容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
  汇集各方智慧 凝聚社会共识
  “在起草本解释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听取地方法院,尤其是中、基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的意见。司法解释草稿曾下发地方各级法院征求意见,并提交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讨论,在修改完善解释稿过程中,多次邀请地方法院的代表参与研究,可以说,这部司法解释集中了全国法院的审判经验和司法智慧。”这位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通过上述的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42条是该司法解释很有代表意义的一条。在制定司法解释的原则上,最高法的相关人员会严格依法去制定,反映出立法精神。对于司法解释,不应打折扣,以保证解决分歧争议,适合法律的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客......


·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
      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不管是打什么官司都是需要花费许多钱财的,如诉讼费、委托律师的费用等,但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花......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行为人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集资诈骗罪。那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罪是怎么认定的呢?司法实践中,集资诈......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虚假诉讼罪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想再婚只有离婚判决书能登记吗?
      想再婚只有离婚判决书能登记吗?只有离婚判决书可以再次登记结婚,但需要等到判决书正式生效以后。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规定,离婚有两种......


·如果因为整形贷款了如何退掉?
      我们都能够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对那些女性朋友们,在因为整形而产生的借贷行为,最后并没有花掉那么如果因为整形贷款了如何退掉?根据相关......


·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
      一、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无罪释放。不是有关系就能释放的。逮捕后无罪释放的......


·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新公司法的出台实施,社会经济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原来的许多限制性条款都得到了调整和......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合同法上并没有规定怎么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如果在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那么一......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未登记离婚后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未登记不是法律所说的夫妻,自然就不需要离婚或者写离婚协议书,法定夫妻离婚写离婚协议书则需要包括离婚双方的个人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