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关系认定要好之后存在哪些问题?

我们都知道进入用人单位正式工作的一周内都会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来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以免发生劳动纠纷时没有任何法律保护。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及时签署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存在很多的问题,那么劳动关系认定要好之后存在哪些问题?下面就让给您详细说明。
  
  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资格合法性之惑
  
  (一)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处理纠纷?非法用工关系能否成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之间的中间地段?
  
  (二)设立中公司是否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公司设立期间筹备组与聘请的劳动者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保险公司筹备组案件)?非法用工关系、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公司设立成功或失败对他们的关系认定是否有影响?
  
  (三)公司清算期间是否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清算义务人或者破产管理人聘用的人员与清算公司之间还是清算义务人或者破产管理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四)公司与不满16周岁的童工之间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关系,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童工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童工受伤是否不论伤亡系工作原因造成都按《非法用工伤亡人员赔偿办法赔偿》?
  
  (五)退休人员是否符合劳动者主体资格,与企业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
  
  (六)未取得定居权,未办理就业许可证的外国人是否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无效关系、非法用工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
  
  (七)外国企业分支机构是否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与直接雇佣的中国工人之间是什么关系?雇佣关系还是非法用工关系?
  
  (八)实习生是否符合劳动法主体资格,实习生与公司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实习生受伤按工伤处理还是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九)居委会、村委会、业委会是否符合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与其聘请人员是否有劳动关系?
  
  (十)寺庙、足球俱乐部等组织是否符合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与其工作人员是否劳动关系?
  
  二、从属性之惑
  
  (一)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之间是否存在从属性?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公司与总经理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双方有无从属性?
  
  (三)股东能否成为劳动者,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委任关系?
  
  (四)建筑企业包工头聘请的工人与建筑公司有没有从属性?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建筑工人受伤,建筑公司要不要承担工伤责任?
  
  (五)承包经营人及其聘请的员工与被承包的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从属性?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否有从属性?
  
  (六)挂靠人及其聘请的员工与被挂靠的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从属性?
  
  (七)网约车司机与网约车平台之间是否有从属性?承包关系、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八)带车入职人员与企业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租他的车还是用他的人?承揽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九)桑拿按摩人员、夜总会酒水推销人员(公主)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从属性?双方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十)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双方之间是保险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三、有组织性之惑
  
  (一)有组织性是否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场所?家政公司与家政人员之间是居间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家政人员提供的劳动是否家政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
  
  (二)送报人员提供的送报服务是否报社业务组成部分,送报人员与报社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
  
  四、有报酬性之惑
  
  (一)如何理解报酬的直接支付与间接支付?建筑公司要求包工头必须委托其发放建筑工人的工资,建筑工人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有报酬性吗?
  
  (二)集团公司委派员工到子公司工作,由子公司管理和支付报酬,子公司管理和支付报酬的行为能否视为受集团公司委托的行为,集团公司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子公司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到子公司工作系借调还是调动?
  
  (三)关联企业之间混同用工,签合同的主体与支付报酬的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区分报酬的直接支付与间接支付(委托支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劳动关系认定要好之后存在哪些问题的解答,主要是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侵犯劳动者的利益,非法转移劳动关系以及人员调动。在很多劳动纠纷中,劳动关系是重要的支撑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同谋电信诈骗500万判几年
      同谋电信诈骗500万判几年?电信诈骗5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


·劳动合同没解除应该如何办
      劳动合同没解除应该如何办假如员工归属于自动离职,沒有履行消除劳动合同书的支配权,当自离一段时间后,按常情用人公司应当消除了劳动合同书。假如......


·债务纠纷的证据该怎么来收集
      债务纠纷的证据该怎么来收集一、债务纠纷的证据该怎么来收集搞好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


·如何预防“到岸价格(CIF)”下的海运欺诈?
        国际商会(ICC)在其第460号出版物,即《INCOTERMS1990》中曾规定;卖方必须负责租船、订舱,在货物装船后取得CleanB/L;订立货物保险合......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专利的话是需要进行申请的申请之后,法律会给予一定的保护。当然,专利申......


·按揭房办理离婚析产是否会受到影响
      按揭房办理离婚析产是否会受到影响?按揭房办理离婚析产肯定会受到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


·盗窃罪三十万判几年
      涉案30万元,基本属于盗窃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一、没结婚只送了彩礼孩子判给谁?
      一、没结婚只送了彩礼孩子判给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


·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人不过户算谁违约?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人不过户算谁违约?根据法律规定买房人不过户算谁违约需要看导致房屋不能够过户的具体原因,卖方原因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


·法律上到底什么是认股权证
      法律上到底什么是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发行公司一定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