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财产诉讼传唤是否可以不到场?
一、异地离婚财产诉讼传唤是否可以不到场?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二、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通过上问我们知道了异地离婚财产诉讼传唤是否可以不到场的解答,当事人因为特殊原因可以不到场但是必须向法院提交关于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以及愿不愿意离婚的书面意见,离婚纠纷没有当事人很多事很难弄明白,如果缺席不利于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嫖娼拘留会留案底吗 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虽然我国一再的禁止有卖淫嫖娼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人不遵守法律规定,公然进行嫖娼卖淫活动,其中甚至还有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而因为嫖娼被抓的......
·未亲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
未亲自登记的婚姻有效吗形式要件存在瑕疵婚姻。实践中有部分结婚证并非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发给了结......
·商标无效宣告费用标准是多少钱?
商标无效宣告费用标准是多少钱?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宣告无效的法律程序。商标无效宣告......
·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流程?
一、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流程?检察院批捕的流程是: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申请、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公安机关......
·股份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股份是否属于共同财产1、有约从约。《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上海离婚诉讼去哪里才好?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近年来离婚率也居高不下。双方就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谈不拢的话,就得走法律渠道,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两高强迫交易立案标准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致人死亡责任由哪个机构确定
前车肇事逃逸后车致人死亡责任由哪个机构确定一、前车肇事逃逸后车致人死亡责任由哪个机构确定?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怎么解释?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怎么解释?我国的民法总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一部法律。在民法总则中,对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都作了具体......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是如何规定的?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