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总则1年诉讼时效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1年诉讼时效是什么
新《民法典》1年诉讼时效已经取消。
(1)、将现行规定的二年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以适应社会生活中新的情况不断出现,交易方式与类型不断创新,权利义务关系更趋复杂的现实情况与司法实践,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2)、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诉讼时效的特殊起算点,给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二、诉讼时效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因此,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有明确的时长,但也会考虑到不同案件的特殊性,予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的机会。在诉讼时效内,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自己的维权成本,也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新《民法典》将诉讼时效有两年期延长为三年,所以说1年诉讼时效已经取消。我国对于诉讼时效的变动也是有着相应的科学依据的,这是为了更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对于权利受害人也加强了保护。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当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际仲裁时效是多久?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的生活中,国家与国家之间总会有一些利益冲突。举个例子,比如两个国家之间的国有企业如果发生了利益的冲突,这个时候就需要国际仲裁来制约,但......
·挪用资金1万元怎么处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的......
·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
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一、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可以申请复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在查处酒驾行为时,首先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检测,如果在检测中发现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再进行静脉抽......
·根据刑法最新规定受贿3万判几年
相信您都知道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修改,也就是说现在对受贿罪进行处罚的,就要根据最新的量刑标准进行了。那如......
·离婚后哪些情形可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哪些情形可变更子女抚养权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
·打架轻微伤拘留多少天
打架轻微伤最多拘留十五天。一般的打架致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
·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和义务?一、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
·管辖权异议小额诉讼可以提出吗?
管辖权异议小额诉讼可以提出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由受理的人民法院对管辖权进行裁定。根据《最......
·公司收到员工醉酒驾驶通告可以辞退吗
公司收到员工醉酒驾驶通告可以辞退吗一、公司收到员工醉酒驾驶通告可以辞退吗?员工构成醉驾的公司可以辞退,因为醉驾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中......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申办资格:(设立)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