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国家在需要对某些土地征用的时候需要用到部分土地,而一般人在土地被征用后可能会失去家庭的收入来源,根据这种现象当地政府都有一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而根据历年的经济发展,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2017年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其实与上一年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但在补偿的具体数额上还是有一点点变化,因为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来进行规定的,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进一步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钱申请笔迹鉴定怎么办?
      没钱申请笔迹鉴定怎么办?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


·小学生监护人意见如何填写
      小学生监护人意见如何填写1、到新的环境能迅速适应;本学期英语提高很快,数学也有提高,语文有所退步,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书写有所改善,仍需改进......


·土地使用年限和买房有什么关系?
      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面,会标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买房的时候是不关注土地使用年限的,只是会留......


·拘役期间工作考勤如何计算?
      拘役期间工作考勤如何计算?员工被拘役,考勤空着并备注,因为拘役是需要收监处理的,当事人要在监狱或者看守所服刑,是不可以工作的。拘役犯刑期由公安......


·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有哪些,流程是什么?一、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1、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


·结合犯吸收犯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在了解过众多有关国家的刑事法律规定之后,我们,今天给您讲述的就是关于法律的一些相关基本定义,那就是对于结合犯和吸收犯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根......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今完全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之......


·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


·婚内抚养费判决的标准是什么?
      在中国的家庭,有部分的夫妻选择了离婚,但是还有大部分的家庭却不存在这种问题,但是婚内抚养费判决这个问题存在着极大的争议。您都在为婚内抚养费的......


·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一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