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不要抚养费可以吗,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抚养孩子是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权利,故而是不可以放弃的,无论父母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费是在父母离婚时,没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那么离婚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一、离婚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出抚养费的,但是夫妻双方协商同意一方不出的除外,故而离婚时不要抚养费是可以的,但是不得限制对方探视孩子1权益。
  二、抚养费按什么标准支付?
  
  1、离婚时,一方支付抚养费是不是按照工资的20%比例支付?
  错。关于抚养费的标准,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不是按比例进行支付。在实践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付,每月固定的日子将费用支付给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费用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而有所不同,上海的标准为800—1000元,当然这是双方协议不成后由法院判决时依据的标准,如果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可能会有变化。
  2、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标准没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1)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②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故而只要夫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另一方是可以不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但是在一般情形下,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且探视权的行使也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经济仲裁不服可不可以起诉?
      经济仲裁不服可不可以起诉?一、经济仲裁不服可不可以起诉?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


·如何进行结婚登记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
      结婚是一件喜庆的事,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双方经过慎重的考虑,才会和另一方步入婚姻的殿堂。说到结婚,那结婚登记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进行结婚......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60)卫防钱字第207号一、总则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2.......


·网络诈骗2700会判刑吗
      网络诈骗2700会判刑吗?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和发展,网络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的生活出行与网络渐渐密不可分,然而,......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一、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去申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1)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2)提交有关资料;......


·行政拘留八天时间怎么计算
      一、行政拘留八天时间怎么计算?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在现代社会,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房价是十分高昂的,所以一次性将房款付完是不太可能的,当然......


·刑事诉讼法八扭送方面规定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刑事诉讼法如果发生了相关案例的时候,相关的涉案人员肯定是要被法院进行传唤的。对于传唤肯定也是有着相关的法律手段的。一般情况我们国......


·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一、突发疾病抢救后24小时死亡算不算工伤?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是指工作中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


·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履行过程当中的违约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过户、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所以二手房交易双方最好事先约......


·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必须是分公司吗
      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必须是总公司吗?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可以不是总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