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
  
  土地转让的所有人有多种,包括国家、政府或者个人。土地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等等。但是土地转让只能在土地使用权期限之内发生,权限期一到,土地将被收回。那么,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转让吗
  
  
  (一)、是可以转让的,其实土地使用证转让意义上等于所说的土地买卖。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具体转让:
  
  
  (二)、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
  
  二、土地使用证查询办法是
  
  
  1、持土地证复印件,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
  
  2、查询国土资源部的土地证备份文件和编号,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4、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5、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6、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可以转让,意义上等于土地买卖。土地使用证转让时需要转让人提交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出让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总产权复印件等等,转让行为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使用证转让流程有哪些?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市场当中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
      我国市场当中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这两种不同的性质,一般由银行内部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是归我国的银监部门主管的,个人成立的融资......


·一、子女对父母的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一、子女对父母的房产继承有时效吗?继承父母房产是有时效性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相关的案件的最长诉讼期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继承案件......


·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


·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合同并不是签订了就是有效的,在某些标准下,合同甚至会无效。在因合同无效而发生合同纠纷时,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首先应对合同无效进行认定。那么,......


·一、限购是针对网签备案为准吗?
      一、限购是针对网签备案为准吗?目前预测是以网签为准,最终以房管部门颁布为准;限购房就是限制购房的数量。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逐渐向好发展,房价趋势......


·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


·如果工伤鉴定7级该赔偿多少?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是有明确的鉴定标准,在工作当中受伤了,算是工伤,在做了基本的工伤伤残鉴定之后,如果医疗机构提出工伤鉴定7级的证明的话,......


·究竟非法集资的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就是犯罪,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它指某某并没有相关资格或能力却擅自向广大民众筹集高额资金,事后老百姓却找不到他们,结果承受难以偿还的负......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符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也会支持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


·对方的残疾赔偿金能否冻结?
      对方的残疾赔偿金能否冻结?1、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属于被执行人的伤残赔偿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冻结,并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2、伤残赔偿金属于被执行......


·认定商标侵权的注意细节有哪些
      认定商标侵权的注意细节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