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盗窃罪不能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
缓刑的适用条件
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犯盗窃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1、实施盗窃行为五次以下,盗窃数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
2、实施盗窃行为三次以下,盗窃数额累计不超过2万元,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
3、初犯、偶犯,盗窃数额不超过3万元,同时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的盗窃罪适用缓刑的数额标准稍有差异,本文内容为山东省标准。
二、犯盗窃罪不能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二)惯犯;
(三)未全部退赃的;
(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五)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会离开家庭,更容易融入社会,开始新生活。根据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量刑指导意见,在法院审理盗窃案件时,想要争取缓刑还是很困难的。以上就是对犯盗窃罪不能判缓刑的情形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卖高仿鞋怎么处罚规定
卖高仿货属于销售伪劣商品,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
·一、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什么?
一、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什么?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
由于现在经济的发展较快,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的变化,办理信用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如果没有能力偿还恶意透......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时常会出现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的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对......
·一、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一、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根据实际受伤情况而定,一般只能鉴定到十级的,也有能鉴定到八级的,等等不一。第一、看伤到的是左手还是右手,左......
·单枪直入的说的话
单枪直入的说的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交通运输人员或者并不是交通运输人员的话,只要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运输的管理法规的......
·新协规出台后私募基金运作成本有多少
新协规出台后私募基金运作成本有多少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投资基......
·开庭对笔迹鉴定结论质证是必须的吗?
开庭对笔迹鉴定结论质证是必须的吗?一、开庭对笔迹鉴定结论质证是必须的吗?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并不是必须要对笔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根据《刑......
·高空坠物砸坏我家窗户应当如何维权?
在现代社会,确实生活当中,很容易发生一些莫名的风险,所以购买一个人身保险是非常重要的,当然除了人身保险的话,关于财务方面的也存在着一定的保险......
·跨国并购的阻碍和问题有哪些?
跨国并购的阻碍和问题有哪些?一、跨国并购的阻碍1、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还没有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法律,仅有的几个用于调节外资......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三、××市××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