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洛阳市土地使用证怎么变更?

洛阳市土地使用证怎么变更?
  适用房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原土地持有人会将土地使用证变更,比如使用期限到期,原持有人死亡需要有继承人持有土地等等。很多人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变更要经过哪些流程。那么,洛阳市土地使用证怎么变更?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持有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如原来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在房屋现状未改变的情况下,持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公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如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许可证(建筑执照)、继承公证书、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材料、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国土所申请办理。
  
  二、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2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核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三、注销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或国土所申请办理即可!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户名不一致,在法律上房产证是否产生效应? 这要看做用在什么地方。比如:现在很多农村地区,开始进行房屋抵押贷款,如果你去办抵押贷款,两证名字不一致可能会遇到困难。 从法律层面上讲,农村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户名不一致,对财产的归属不影响。只要你家庭成员,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无论是谁,都只是户主代表,并非代表个人,所以不会影响房产是家庭共同财产的这一属性。
  综上所述,继承人要将原土地持有人的土地使用证变更,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和材料, 比如原持有者的遗嘱或者死亡证明。持有原土地证书和政府批文注销原来的登记,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 洛阳市土地使用证怎么变更?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用能退吗?
      一、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可以退这需要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须双方协商处理。需要根根案件进展情况与投入的精力来确定,如果只是代书了诉......


·投资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投资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一、投资公司的成立条件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


·犯罪嫌疑人认罪和不认罪法院咋判
      一、犯罪嫌疑人认罪和不认罪法院咋判?认罪与不认罪都不影响法院判决。1、有罪并且认罪悔罪的:法院在决定刑罚标准时可以适当考虑从轻处罚。2、无......


·妨害作证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
      法律是严肃的,不允许有一丝丝的隐瞒与欺骗,更不会容许影响法律权利使用的行为发生,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为了在犯罪之后避免牢狱之灾,会想尽各种办法......


·签订劳动合同到期离职需要提前多久向单位提出?
      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入职后,应该同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三年或者五年续签一次。有些情况是,等......


·小三怀孕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
      小三怀孕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退休劳动合同终止还是解除?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


·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后还在一起财产按照共同共有来进行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


·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办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要是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毕竟在我国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而此时多数夫妻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那......


·什么是合同履行的前提?
      什么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合同履行的前提是合同成立且有效,合同履行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


·政府收购企业资产流程
      企业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收购战略;成立收购小组;选择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