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受理收费多少钱?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所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逐渐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时产生纠纷问题的解决办法,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那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受理收费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50-30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增收0.5%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夫妻双方在解决离婚时财产分割时后首先要进行的是双方商议,如果商议结果双方都同意就按照结果来执行,如果其中有一方不同意结果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按照相关法规来强制性执行,不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


·加班是以基本工资计算还是约定工资计算?
      加班是以基本工资计算还是约定工资计算?按照约定的工资待遇计算,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


·交通事故处理人没住院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在现在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之后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状况。针对不同的状况,交通费事故的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有人受伤住院那么自然是要赔偿,......


·我国刑法对犯罪未遂犯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对犯罪未遂犯处罚原则《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


·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吗?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其涵盖了较为广泛的合同类型,最典型的包括了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占有改定无效情形有哪些?
      赠与合同占有改定无效情形有哪些?赠与合同占有改定无效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私募债券是什么意思
      私募债券是什么意思根据规定,债权在按照发行方式区分的时候,可以分为私募债券和公募债券。私募债券的发行相对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私募的对象......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土地一直与农民们的生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现如今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在土地开发利用的时候,出......


·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属于典型的财产犯罪,而实践中不管是定罪还是量刑处罚,这都需要充分考虑到诈骗所得的犯罪数额。而这就会影响到是否判缓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