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人的年龄改为八岁的原因是什么?

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人的年龄改为八岁的原因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我们的日常行为受到民法法律以及刑事法律的约束,一般来说,人们较多的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约束,《民法典》作为民法法律的一般性规范,对限制民事行为人、五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大欧做出了概括性的规定,今天我们主要给您带来的是《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人的年龄改为八岁的原因。一、《民法典》关于行为人年龄的规定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比较: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二、将限制行为能力年龄改为八岁的意义首先您知道,如今生活水平提高以后,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包括生理和心智等,都比较快,8岁多数人已经上小学两年,其对事物的认知度,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度等,都已经有了基本概念和标准。这时候,该给他们一定行为能力的权利了。当然,与权利对应,也该让他们为自己行为等承担一定责任了!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降低,为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降低提供了基础和参照!虽然民事与刑事行为能力不同,但两者又有共同的基础和依据,即行为人不能完全识别自己的行为以及行为后果。目前我国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关于未成年人的部分,指的是14周岁到16周岁的人群。而未成年人违法甚至犯罪的情况近年来多见,降低刑责年龄已经成为人们共同的呼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降低,虽然无关刑事,但却为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划分提供了参照甚至是依据!也就是说,不排除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也随之降低的可能。这明显是有利于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多发现象的!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为人做事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民事行为能力是权利,也是义务,让孩子早点拥有这个权利,并对应权利承担一定义务,这明显是必要的,也是好事一件。主要是由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的身心、生理以及心理都得到了锻炼,故而可以较早的拥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了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伐林木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盗伐林木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2、......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土地在我国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用地都是国家的土地,但是城市规模要扩大,只能占用农村土地,也就是集......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
      代位权有诉讼时间还是除斥期间?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再婚孩子可以改随继父姓吗
      再婚孩子可以改随继父姓吗只要协商一致是可以的,需要获得亲生父亲的同意。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15条......


·涉及到杀人的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涉及到杀人的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如果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或是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


·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民法典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


·国家征收土地没有用完该怎么办
      国家征收土地没有用完该怎么办在全世界各国,城市化都是一个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的城市化程度相对较低,但是近年来城市化的水平得到......


·独生子女如何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如何赡养老人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


·在我国一般人身保险一年缴纳多少
      现在民众都会用手头充足的资金做一些投资或者是购买一些适合自己的保险,各保险公司所推出的人身保险应该是在市场上比较热销的,因为天有不测风云的这......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法律意义?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由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办公室颁发的法律文书,是软件著作权人对所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二、证书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


·私募基金是以什么形式存在?
      私募基金是以什么形式存在?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