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你知道又如何处罚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罪就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我国《刑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由我国刑法规定可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判处刑罚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而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
  
  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是非常残忍的行为,我国刑罚处罚的也比较重,往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你现在正处于故意伤害的相关法律纠纷中,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网站转让需要域名备案过户吗
      网站转让需要域名备案过户吗纷繁复杂的互联网通过网站的形式展现出来,国家通过备案的形式监管着无数的网站。当网站的所有人想要将自己的网站域名转让......


·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一、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如果已经执行原来判决刑罚,可以要求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


·两人开公司法人写谁,有什么规定?
      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一样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法人的权利能力开始与公司的成立,终结与公司的注销,跟自然人是有一点像的......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怎样的一、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怎样的1、工作流程。购买发票:企业持IC卡到税务机关购买发票读入发票:将IC卡上的发票号码读入......


·预防为主的方针
      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


·商号权的定义是什么
      商号权的定义是什么商号是一个企业的标志,而拥有此商号的商人对此商号拥有使用权,即商号权,商号权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人所拥有的商号不与其他商号有侵......


·一级伤残合肥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是多少?
      一级伤残合肥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是多少?一级伤残合肥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是220至280万元不含医药费以工资4000元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


·如果司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话,那么公安部门在对司机醉驾进行
      如果司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话,那么公安部门在对司机醉驾进行查处的时候,并不能马上就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因为我们知道醉驾现在是属于一种......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是可以发行股票和债权这两种有价证券的。这也是投资者都十分热衷的两种投资手段,股票......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据相关的法律了解,无证驾驶是没有资格驾驶其车辆的。可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有这一部分人,当他们还没取得相关驾驶证的时候,就......


·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