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窝藏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减少刑事法犯罪现象,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在刑事法律中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罪名,窝藏罪是其中一种罪名。在经公安机关查获,发现特定主体施行了窝藏行为后,人民检察院会根据窝藏罪量刑标准的规定进行量刑。一、窝藏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我国,指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隐蔽的场所或逃跑的条件,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如果双方事前通谋,则以共同犯罪论处。窝藏罪没有时间上限制,主要认定在你的主观意识于客观动作,如果派出所硬说你是窝藏,那么是需要相关证据的。二、触犯窝藏罪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我国,指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隐蔽的场所或逃跑的条件,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如果双方事前通谋,则以共同犯罪论处。窝藏罪没有时间上限制,主要认定在你的主观意识于客观动作,如果派出所硬说你是窝藏,那么也需要相关证据,总不能说犯罪嫌疑人去谁家谁就是嫌疑人吧!现在派出所民警把你当作为犯罪嫌疑人,对你进行询问是可以的,公民有配合的义务。我们可以看出,判断行为人是否施行了窝藏罪,主要是从主观上来判断的,只要其主观上有窝藏的想法,并实施了一些客观动作,即可认定为触犯了窝藏罪,根据该法规的规定,对于触犯了窝藏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入职前怀孕隐瞒怀孕事实公司应该怎么办?
      一、入职前怀孕隐瞒怀孕事实公司应该怎么办?员工怀孕,作为单位应该是先恭喜,然后在工作内容方面给予照顾,该员工在参加面试时,公司应该明确告知该......


·胶州医疗纠纷律师可以在哪些方面提供帮助?
      胶州医疗纠纷律师可以在哪些方面提供帮助?一、医疗纠纷可能出现的原因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


·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农村土地是许多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国家的宝贵资源,社会经济的重要生产资料。尽管土地在我国不能直接买卖,但如农......


·“网购”法律纠纷
      购买者因网络购物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后,要想实现自己的权利,同样面临着“三难”法律问题。  1、责任主体确认难。《消费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辞退后员工不来公司交接工作可以暂扣工资吗
      辞退后员工不来公司交接工作可以暂扣工资吗?辞退后员工不来公司交接工作的可以暂扣工资,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在离职前进行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法》第......


·如何进行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
      如何进行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随着互联网络的逐渐普及,网络法律纠纷大量出现。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收集电子证据就至关重要。同时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也......


·缓刑还能减刑吗 被判缓刑之后还能减刑吗
      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
      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一、证券公司各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钱?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订立遗嘱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订立遗嘱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内......


·拖欠货款诉讼有效期如何计算?
      拖欠货款诉讼有效期如何计算?在当今这样一个商业社会中,客户与企业或企业之间的互相交易越来越多,拖欠货款的违约行为也频频发生。一般情况下拖欠货......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