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皖电东送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皖电东送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我国的皖电东送工程是我国近年来一项重要的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因为工程的线路较长,所以说在整体规划的时候,免不了需要向周边的市民征用土地来进行输电工程的建设。在任何地方既然有征地,就必然会存在征地补偿的事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皖电东送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皖电东送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皖电东送工程
  
  “皖电东送”工程是我国首条同塔双回路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西起安徽淮南,经皖南、浙北到达上海,线路全长656公里,共有1421座铁塔。
  
  该工程于2007年正式拉开帷幕,2012年9月28日,“皖电东送”淮南至上海特高压交流输电示范工程长江南岸跨越铁塔封顶。整个工程已于2013年9月25日投入正式运行。
  
  二、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四、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无、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六、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可以看出,首先皖电东送项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较大的工程项目。在征地的时候,其主要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其他附着物补偿费等这些补偿项目,具体的补偿标准按照当地的政策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跟男士相比
      跟男士相比,女士的职业生涯要艰难的多,其中就有怀孕期间的工作问题。由于女士怀孕会耽误很长一段时间,有些公司在招聘时就会选择已经有娃的或者问你......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费多少?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费多少?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收取诉讼费,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后,当事人如果对判决结果表示不......


·一般情况下保外就医需要钱吗
      一般情况下保外就医需要钱吗一、保外就医需要钱吗保外就医需要交保证金。根据《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向罪犯所在监狱交纳......


·在工作时内在工地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内在工地出车祸算不算工伤一、在工作时内在工地出车祸算不算工伤?出车祸的原因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
      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的,但是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百分之三十的限度规定的,法院将会尽量将违约金控制在百分之三......


·司法实践上如何处理离婚彩礼纠纷?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


·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因工程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如果没有约......


·被辞退的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被辞退的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若想撤销合同就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可撤销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同......


·公司签空白劳动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补内容的且不让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