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国的发展现如今已经越来越快,国家在发展的时候,始终把农村的建设列在国家发展的范围之内。所以说,为了更好的实现我国的城乡一体化,现如今,征地也不仅是在一些大城市比较常见,在农村也是比较普遍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2017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五、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我国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城市的补偿标准是有区别的。但是,农村作为我国的农业发展的主要部分,对于不同的农用地都会有相应的补偿标准。这一点,您可以详细参考一下各地的具体政策。农村征地补偿受法律保护,各位农户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3万网贷无力偿还后果是什么?
      欠3万网贷无力偿还后果是什么?1、贷款机构会依法向贷款人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


·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往往面临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关于房屋租赁的纠纷大多数来源于含糊不清的出租房屋协议。这不仅导致租赁双方或者一方受损害,......


·我国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我国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两种离婚的途径:(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怎么写?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怎么写?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法院判错案件的情况都是因为侦查机关在调查案情的时候就出现的违法情形,并且大多数是为了尽快解决案件......


·工程中途退场怎样索赔
      工程中途退场怎样索赔一、工程中途退场怎样索赔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啥意思?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啥意思?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暂时不用服刑了,遵守缓刑期间的规定,两个月满以后这个拘役一个月的刑罚就不需要再执行了。......


·一、继承遗嘱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继承遗嘱有效时间是多久?遗嘱无失效期继承时效为两年依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


·一、贷款买房提前还贷的情况?
      一、贷款买房提前还贷的情况有哪些1、等额本息贷款,没有超过贷款年限三分之一,此类房贷者可以提前还款。等额本金,没有超过整体贷款年限四分之一......


·录音证据如何质证?
      录音证据如何质证?一、从录音证据的形式上进行审查。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即对该录音是否完整,有无并人为的剪接,移动。最主要的是要求录音证据的......


·新婚姻法后老伴有继承权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后老伴有继承权吗?只要后老伴和父亲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就有权继承父亲的遗......


·犯罪未遂的案值有没有量刑?
      犯罪未遂的案值有没有量刑?犯罪未遂没有具体量刑,参照既遂犯罪的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