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聚众斗殴可以缓刑吗 聚众斗殴能不能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聚众斗殴犯罪,那此时就只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不过在经过审批之后,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可以同时判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告诉您聚众斗殴可以缓刑吗。
  
  一、聚众斗殴能不能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二、聚众斗殴可以缓刑吗
  
  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同时,《刑法》第74条规定了不能适用缓刑的范围: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
  
  其实聚众斗殴不算是重罪,因此在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其实聚众斗殴罪也是有机会被判缓刑的,建议最好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为好,这样可以更好的为罪犯争取缓刑。但需要注意如果此时被认定为累犯的话,就不能判缓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使合同中止履行
      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使合同中止履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一)经......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都有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


·一、北京未成年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一、北京未成年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交通事故诉讼产生的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诉讼产生的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
      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企业通过拍卖的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对其进行买卖、转让和出租等。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企业将手中不用的土地......


·公司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有什么特征?
      非法集资的行为主体虽然一般有集体和个人两类,但是大多是以集体犯罪为主。公司是常见的非法集资的集体犯罪主体。在受害者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拥有土地使用证的人都会发现,很多的土地使用证上面都有四至这两个字,很多人不清楚它到底代表的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由司法机关按照流程启动,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我国的刑罚主要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了罚金、没收财......


·行政不作为国家如何赔偿?
      行政不作为国家如何赔偿?行政不作为国家若是赔偿一般只会支付现金,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将行政机关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赔......


·刑诉法条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扩,并且它牵涉到的人或者事项也是非常具体明确的,同时在我国也存在着一些刑诉法条的司法解释,因此许多人都想要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