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可以对未成年人死缓吗?

虽然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是不能判处死刑的,但死缓并不是作为死刑中的一种情况,严格来说死缓应该是一种刑事处罚制定。那实践中,可以对未成年人死缓吗?要是你不是很了解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讨论一下吧。
  
  一、可以对未成年人死缓吗
  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二、能对怀孕的妇女判处死缓吗
  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此处审判时包括羁押和提起公诉的整个期间,只要妇女在这个时候怀孕就不得判处死刑;此处怀孕是指审判时怀孕,并且不论宣判前是否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也就是说只要妇女在审判期间有过怀孕事实就不得判处死刑;死刑是指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所有死刑刑种,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只是死刑的一种而不是单独刑种,并且死刑缓期执行仍然有可能被判处执行死刑,因此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死刑判决。限制死刑适用对象是我国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在执行死刑后面临着婴儿无人哺乳的情形因此为了保障无辜生命的延续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被剥夺生命,这是其一;其二,由于妇女怀孕后会历经一个特殊的生命阶段,有理由相信妇女出于保护胎儿的天性会使她们做出一些重要决定,这样也有利于犯罪的妇女在得知自己怀孕后坦白自己的罪行,减少犯罪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不论是出于保护胎儿还是给予嫌疑人充分的悔过自新的机会都是对刑法立法初衷的贯彻执行,基于此,我国刑法专门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综合上文的讲解,我们清楚的知道判处未成年人死缓是不可以的,虽然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不能对未成年人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与此同时也是不可以对未成年人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的。不过这里未成年人的年龄要以实岁计算,而不能以虚岁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一、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不可以的,家属没钱赔与直接拘留批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符合批捕条件就可以批捕,这......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被认定为工伤,通过走工伤程序与一般的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所涉及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


·父母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
      父母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检验2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


·2023山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山西省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很大,修建了不少铁路公路。当路线经过村庄的时候,会占用到农村耕地。农民失去土地,收入自然会减少,政府部门会拿出......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农村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中国是幅员辽阔的农业大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需要缩短交通距离促进各地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这时候就需要牺......


·如果刑事和解会有案底吗?
      一、如果刑事和解会有案底吗?如果是自诉案件,即是指不经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


·作品邻接权也是著作权吗?
      邻接权也是著作权吗?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


·监外执行到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到检察院是什么意思?一、监外执行到检察院是什么意思?监外执行到检察院是是指监外执行的具体适用过程当中存在着一些错误,需要检察机关予......


·工伤认定的举证程序有哪些?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其损失不仅是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而且在治疗工伤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医疗费、康复费、伙食、住宿、交通费等,还包括伤情即使恢复、......


·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就要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而有些公司因为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财政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