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认定恶意透支的标准是什么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对发卡银行而言,它是最常见的并且危害极大的风险。而对于持卡人而言,如果恶意透支,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那具体来说要怎样认定恶意透支比较好?本文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样认定恶意透支
  
  1、恶意透支的行为的认定:
  
  (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
  
  (2)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2、恶意透支的数额的认定: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3、恶意透支对应刑责的认定:
  
  (1)数额:1万~10万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刑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10万~100万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刑责: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100万元以上;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责: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认定恶意透支的标准是什么
  
  1、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3、认定恶意透支,要注意与善意透支相区别。
  
  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
  
  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可能存在恶意透支,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正确地选择,一旦被诉也能妥善应对,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深圳劳动法加班工资
      深圳劳动法加班工资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


·强迫卖淫罪如何定罪量刑?
      强迫卖淫罪如何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本......


·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处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持有枪支、持有弹药或者私藏枪支、私藏......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


·未成年盗窃辩护人没有怎么办?
      一、未成年人被告辩护人没有咋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


·在我国诽谤的意思指的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遭受到别人的诽谤,这是由于别人显而易见的恶意造成的。随着网络的发展,这些人利用网络的隐蔽性便大力的实施诽谤行为,使得诽谤这......


·侵权著作权作品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侵权著作权作品的认定条件有哪些?1、有侵权的事实: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就私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来为自己获取利益,其次是使用的时候,不按照......


·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吗
      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吗一、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全体业......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计算的?
      医保即社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是为了人民在患病时能够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而建立的制度,生活中很多人不了解......


·重婚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有的时候,可能我们认为对方是犯了重婚罪的,但实际上并不是。通常要是到起诉到法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话,需要对相关行为进行认定才行,首先就要知......


·别人借我的钱借条怎么写?
      别人借我的钱借条怎么写?借条具体应包括如下要素:1、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2、约定借款具体数额,支付借款款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