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根据我国最新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那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权利,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否则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并非如此,那么,具体来说《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规定是怎样的?
  
  1、纯获利行为——有效。
  
  纯获利行为包括奖励、赠予、报酬等。
  
  2、日常简单的生活行为——有效。
  
  即一些非常简单的民事行为,如乘坐公交车投币,买酱油,放学后买一支铅笔等。
  
  3、双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合同行为——一概无效。
  
  如签合同、转让、买卖等。合同相对人无催告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无须追认。
  
  4、单方行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方意思表示取得、变更、消灭权利的行为——一概无效。
  
  如抛弃、立遗嘱等。
  
  二、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规定
  
  立遗嘱的行为
  
  (1)《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据此,得出这一结论,根据该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必须年满18周岁),否则其所立遗嘱无效。
  
  (2)《民法典》第18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立法法》第83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据此,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
  
  ①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②新法优于旧法。
  
  所谓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
  
  所谓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如继承法。
  
  (4)从纯扣条文字眼来讲,对于“甲立遗嘱的行为”,应优先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按《民法典》来处理,即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立遗嘱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5)从理论上来讲,“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有区别的,16周岁以上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那些抛弃等涉及到损害自己的权益的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对于那些双方行为则一概无效。设定此项法律规范的目的在于使公民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开发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业中心、住宅楼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农户的拆迁安置。对于他们......


·土地使用证遗失了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遗失了怎么补办?在购买到房屋之后,个人会拥有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它们十分重要,缺一不可,它们是证明个人对房屋合......


·最新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
      在面临国家危难、民族存亡之际,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巨大威胁之际,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子弟兵、最可爱的人等等,这些称......


·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 一、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
      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一、未成年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我国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由于我国是人口大国,并且有些地方的土地开垦效果不佳,导致人均拥有的土地......


·我国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我国南昌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一)职工因工伤致残或患职业病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的按每人次260元收取;职工因工伤致残或患职业病申请省级劳动能力初次......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在公司解散之前,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也是有关纠纷中最敏感的问题,更是诉讼中的难点问题。因为这其中牵涉了太多的人和事情,以及不同人员之间的关系与......


·遗漏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能否要求再赔偿一般来说
      遗漏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能否要求再赔偿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


·成年人死了父母要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父母要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


·南湖文苑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南湖文苑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相信您都有所了解,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想要使用土地就需要获得相应的土地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