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员工入职后应注意什么问题?

每年都有许多大学生离开校园,进入工作岗位,对于这些大学生来说,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想必是他们最开心的事了。但由于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又是旬刚入职新公司,对于许多问题还不太了解。那?新员工入职后应注意什么问题?我们为您准备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应尽快订立劳动合同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二、两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
  
  大学毕业生刚进单位,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试用期。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
  
  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
  
  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要求。
  
  四、我国的工作人员能不能先入职后上班
  
  新员工入职手续(证件带齐的情况)公司有专门负责此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当天就可以办理完。具体需要多长的时间还是根据公司具体安排而定。我国的工作人员能不能先入职后上班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按公司安排而定。
  我们以上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刚入职场的新员工对于新的环境必然会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求职者除了熟悉公司的环境外,还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入公司后,要注意公司是否及时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等等,以避免后续遭受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买卖新政策有哪些?
      对于打算在今年购置新房的网友们来说,了解一下房屋买卖新政策有哪些是十分必要的。继去年央行五次降息大举让很多人大跌眼框后,买房的热潮再次燃起,......


·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有哪些情形?对策有哪些?
      生活中人们为了方便,常常会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然而有时候会出现纠纷,这时候需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如何应对中介的各种欺诈......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一)购房合同有几本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


·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您是否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形呢,由于生活中的一些纠纷无法处理,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并规定了开庭......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5、......


·损害身体权的行为有哪些
      损害身体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什么是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


·什么是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随着酒后驾驶的越来越多
      随着酒后驾驶的越来越多,交通法对此类案件的处罚力度也不断加强,说到对酒驾,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对喝两口啤酒而已就不算醉驾,在这方面有很大的盲区,......


·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追认权追认是追认权人实施的使他人效力未定行为发生效力的补助行为。追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现实中,很多人因为离婚后与子女感情关系变淡,就不想再支付抚养费,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