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自身情况和量刑相结合达到特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可判定为缓刑,执行缓刑的人可被称为社区服刑人员。他们必须遵守法规、服从管理,仅享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在社区内进行服刑的同时被公安机关监视。已经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可以减刑吗?以下是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条件:
  
  
  一、《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减刑相关规定
  
  第十四章 考核
  
  第四十八条
  
  司法所应当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十九条
  
  
  社区服刑人员月度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社区服刑人员监督。
  
  第五十条
  
  社区服刑人员当月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积极完成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课时,在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中表现突出的,考核结果为良好。社区服刑人员当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完成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课时的,考核结果为合格。社区服刑人员当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规定,未构成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情形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社区服刑人员当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规定,受到警告、治安管理处罚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五章 奖惩
  
  第五十一条
  
  社区服刑人员符合奖励条件或具有处罚情形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派员调查核实情况,收集有关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二条
  
  社区服刑人员连续六个月月度考核结果均为良好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表扬。
  
  第五十三条
  
  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连续获得两次以上表扬或者累计获得三次以上表扬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同时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第五十四条
  
  社区服刑人员符合减刑条件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经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提请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减刑,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建议书和减刑裁定书副本,应当同时抄送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社区服刑人员为暂予监外执行的,还应当抄送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的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
  
  第五十九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减刑,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1、减刑或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书。撤销缓刑、假释建
  
  议由设区的市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
  
  建议书由设区的市以上司法
  
  行政机关出具;
  
  2、原终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社区矫正期间历次减刑
  
  裁定书的复印件;
  
  3、证明社区服刑人员符合减刑条件,或构成撤销缓刑、假释、收
  
  监执行情形的证据;
  
  4、社区服刑人员月度考核表,减刑或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
  
  审批表等;
  
  5、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要求移送的其他材料。
  
  第六十条
  
  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凭原审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撤销、决定收监执行文书,立即将社区服刑人员送居住地看守所羁押,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派员协助。
  
  社区服刑人员下落不明的,由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社区服刑人员羁押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其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服刑,公安机关派员协助,但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除外。
  
  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社区服刑人员多为怀孕妇女、未成年人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前提是原刑罚为三年以下。服刑期间表现出有悔罪意识同时积极表现或立功的服刑人员可进行减刑。每月经过审查,考核结果良好为最高等级,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条件:一年获得两次表扬或不限时间共获得三次的,和立功一样可能减刑。注意若有附加刑罚,仍需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决定批捕7天没来批捕,应如何处理?
      检察院决定批捕7天没来批捕,应如何处理?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检察院在提请批捕的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逮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


·合同形式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1、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证据的效力。合同的书面形式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合......


·刑事提请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提请抗诉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提请抗诉需要遵守书写抗诉申请书→提交给上一级的检察院→审核→确定受理抗诉请求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1、......


·抢劫犯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抢劫犯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定是怎么样的?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定是怎么样的?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


·一、离婚后婚姻中彩礼还能退吗?
      一、离婚后婚姻中彩礼还能退吗?1、离婚时如果不是女方自愿返还,法院一般判决不予退回。若给付的财物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或者在当......


·公司法中股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股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股权是股东在公司中享受相关权利的凭证,股权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转让变更的,在股权变更的过程中股东享有的......


·一、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认账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认账怎么办?1、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认账可以起诉解决,依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比较轻微、没......


·没有借条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找到他
      没有借条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找到他?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


·批捕文书格式都包括什么?
      一、批捕文书格式都包括什么?批捕文书格式都包括: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在文书案号下行顶格写:“×××公安局:”;正文内......


·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医疗事故鉴定书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在事故发生后,虽然说肇事方在医疗期间会支付医疗费用。但是在医疗期后,该事故对我们身体造成的损害无法恢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