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社保局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

社会劳动保障局及所谓的社保局,社保局是我国政府设立的一个专门为劳动人员服务的一个国家机关。一般来说,当员工在单位遇到工伤以后,社保局应当协助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的过程当中,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比较关注的就是需要多长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社保局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
  
  一、社保局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社保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国家赋予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行使职权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是政府行政机关,是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机构。
  
  社保局的全称,有的地方一般为“社会保障管理局”或“社会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单独设立,其社会保障的业务,归纳到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
  
  社保局的直属单位一般包括: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等。
  
  社保局一般设置有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可以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人员,办理其在职期间的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缴纳的缴纳工作,为退休离休人员办理离退休金核定发放及相关工作。
  
  社保局一般都建立网站,按业务工作内容和专题特色分类,一般设立了人才引进、就业训练、人才培训、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多个业务专题频道,来便民服务。
  
  社保局的职责虽各地不一,但主要职责一般包括如下几点: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受托,研究起草有关本级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
  
  2、拟订辖区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工作;
  
  3、统筹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辖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负责辖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组织实施本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线管理工作,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征收的原始资料,负责按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7、负责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转移、终止、中断等手续,统一核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审核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费用,并按期足额支付;
  
  8、建立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台账,定期与企业、职工个人账户进行核对,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系统计算机开发利用,对各项账、卡和册进行档案化、计算机化管理;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会计、统计和信息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我们可以看出,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后,社保局部门应当在60天之内作出是否进行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确定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的话,应当在15天之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当然劳动者在拿到工伤认定的结果以后,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做工伤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怎么处理?《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法院能否提供法律援助聘请律师作为诉讼案件的辩护人是很重要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请得起律师的。法律也是考虑到这一方面,设立了法律援......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什么?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


·一、无业人员误工费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无业人员误工费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平时工作我们通常说的误工费是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影响工作所取得的误工费,该误工费是属于正常的范围内......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之间有哪些不同
      我们发现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因为需要对被害人进行控制,往往就会伴随拘禁被害人人身的情况。但《刑法》上面,对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之间的规定不......


·商标有效期可以续展不?
      商标有效期可以续展不?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


·司法鉴定文书书写时间应如何做?
      随着司法鉴定的不断发展,文书的书写时间也能得到准确的鉴定,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这是刑侦技术的一大突破。司法鉴定文书书写时间要如何鉴定呢?大部......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


·法院可以做司法鉴定嘛?
      对于很多人来说,司法鉴定是个相当陌生的概念,但是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查明案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般来说,法院可以做司法鉴定也可以由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