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社会生活当中,由于我国的租房群体是非常庞大的,所以说,因为

在社会生活当中,由于我国的租房群体是非常庞大的,所以说,因为租房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其实在发生房屋纠纷以后,房东和房客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哪里?
  
  一、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哪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违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因此,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二、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三、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1)按约定交纳租金。租金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没有规定的,依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议定
  
  (2)合理使用和维护租赁房屋。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四、出租方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收回房屋?
  
  (一)正常的情况收回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期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
  
  (二)特殊情形收回房屋——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租
  
  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一般来说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就是指本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您如果发生了纠纷以后,应该找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投诉。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依法监视居住是案底吗
      监视居住是案底吗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


·司法鉴定受理流程是什么?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或者法院对相关证据有异议,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的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针对鉴定活动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就是受理......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一些虚假的东西,来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此......


·盗掘古墓罪会判多长时间?
      盗掘古墓罪会判多长时间?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盗窃罪。盗窃金额各省市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自行出台地方法律......


·没签合同要交税吗
      需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毕竟劳务关系是存在的,需要按照劳动报酬收入缴税,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个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对于立遗嘱需要怎么公证?
      对于立遗嘱需要怎么公证?一、立遗嘱需要怎么公证?1、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遗嘱人......


·八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八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法律上犯罪既遂是什么意思?
      犯罪既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


·一、工伤鉴定最新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鉴定最新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


·禁止结婚有哪些情况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一些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况,要是发现男女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即使完全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此时也无法办理结婚登记。那法律中......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部分人的经济条件又十分有限,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需要谨慎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