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诉法上诉人可以是谁?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判决之后,如果案件中的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决表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提出上诉的,刑诉法对上诉人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诉法上诉人可以是谁?希望可以对您了解相关知识有所帮助。
  
  
  一、刑诉法上诉人可以是谁?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上诉的条件有哪些?
  
  上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是,并非对所有的裁判不服都能够提起上诉;同时,即使对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判,上诉权利的行使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上诉的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涉及到哪些裁判可以上诉。上诉只能就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上诉程序也就无从发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判决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
  
  (2)上诉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诉在形式上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三、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几天?
  
  上诉权是被告人依法享有的、重要的刑事诉讼权利之一。被告人提起上诉不需要理由,只要是被告人提起的上诉,法院一般都会受理。但是,上诉是有期限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5日。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裁判,如果上述期限届满未提出上诉、抗诉,除死刑复核案件需要复核外,均将发生法律效力。
  
  上诉的提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是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第一种情形下,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着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在第二种情形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如果经被告同意,被告的辩护人以及亲属也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期限一过,当事人提起的上诉就不会被受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


·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鉴定过程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鉴定要的材料有哪些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什么情况下是侵犯名誉权
      什么情况下是侵犯名誉权一、什么情况下是侵犯名誉权(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一、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


·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
      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一、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1、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


·版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版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一、版权法定许可的情形有哪些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我国成都醉驾关在哪里?
      我国成都醉驾关在哪里?醉驾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刑事案件,应羁押在看守所,关押至判决生效或执行完毕(一般是拘役,最高六个月,有看守所执行,每......


·新刑法盗窃罪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刑法盗窃罪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现在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诱惑
      现在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尤其在工作方面,有些公司以更高的薪水,待遇挖走员工;有些员工感觉工作压力大,故意逃离工作岗位等等,因此对于员......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
      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一、离婚会查对方名下财产吗?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