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工质质量一直以来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相

建筑工质质量一直以来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以及质量验收,起目的就是来保障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一般情况下建造商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来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缴纳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那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二、建筑工程质保金条款应该规定哪些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
  
  建筑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一项问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一个建造都要符合国家标准,假造每一项的时候都要进行监督和质量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百分之百合格,工程质量保证金要预先缴纳,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完工要退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要怎么认定无主物的范围?
      要怎么认定无主物的范围?无主物顾名思义也就是没有主人的物品。在实践中,如果拾到他人物品应返还给所有人,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拾到的是无主物......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由国家水力资源总局经过审查以后颁布的一项质量检验的标准,意味着以后针对水土保持......


·什么类型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什么类型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一、什么类型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述遗嘱、录音遗嘱五种......


·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会被批捕吗?
      一、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会被批捕吗?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也是可以会被批捕的,具体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认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


·无证驾驶最轻拘留几天?
      无证驾驶最轻拘留几天?无证驾驶最轻拘留一天。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打架轻伤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打架轻伤赔偿包括哪些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


·一年后工伤还可以申请鉴定吗?
      一年后工伤还可以申请鉴定吗?超过一年的无法进行申请鉴定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可以拒绝吗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可以拒绝吗一、政府征收土地农民可以拒绝吗?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


·女方离婚协议书范本
      从法律上讲,女方离婚协议书与离婚协议书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书写的时候要着重照顾女方利益。首先我们先给出一个女方离婚协议书范本,之后再告诉您在......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


·棉花定购合同(1-2)
      棉花定购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植棉户,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收购站,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现行收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