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肇事量刑意见是什么?

随着交通工具的越来越便利,我国很多大城市拥堵不堪,特别是小轿车的普及让很多家庭都可以买一辆来方便自身的出行,过多的车辆导致交通堵塞,同时也会出现很多的交通事故,我国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非常严格来保障交通规则的实施,那交通肇事量刑意见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的定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二、量刑指导意见中关于交通肇事罪具体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增加1.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三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超过30万元,每增加3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综合计算后刑期少于六个月的,适用拘役刑。
  
  第五十二条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每增加2.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⑴死亡二人;
  
  ⑵重伤五人;
  
  ⑶无力赔偿60万元直接损失的;
  
  ⑷重伤一人,并有定罪的特殊情形之一且逃逸的;
  
  ⑸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且逃逸的。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无力赔偿直接损失增加3.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超过60万元,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三人的,且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二条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交通肇事自首的,轻处15%。
  
  第五十五条【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对基准刑为四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根据个案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合议庭(独任庭)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第五十六条 【缓刑适用但书】除未成年犯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曾因交通肇事被判刑的;
  
  (三)逃逸的;
  
  (四)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个以上特殊违章情节的(经报请院长批准的除外)。
  
  本项所指特殊违章情节是指: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因此交通事故要谨慎处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法规中有队交通肇事罪的详细说明和意见,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受害者的利益不受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有哪些?
      农村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有哪些?房屋遗嘱公证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


·一、最简易的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最简易的劳动合同怎么写?最简易的劳动合同范文:甲方(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劳动者):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


·我全责对方交强险赔偿吗?
      我全责对方交强险赔偿吗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


·行政诉讼拆迁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怎么写诉讼状
      行政诉讼拆迁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怎么写诉讼状一、行政诉讼拆迁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怎么写诉讼状?行政诉讼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


·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
      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一)对公司的影响1、股票股息的分派也分为两种,一叫转增股,另一个叫送股。这两种方式一......


·一般工伤十级私了多少合适?
      一般工伤十级私了多少合适?一般工伤十级私了多少合适?工伤十级私了多少合适这个问题是没有准确答案的,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医疗费......


·出轨离婚官司债务的界定存在哪些问题?
      出轨离婚官司债务的界定存在哪些问题?法律特别是修改后《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为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这些规定都欠具体、详细,......


·孕妇出车祸该怎么赔偿?
      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


·离婚可以在女方所在地办理吗?
      可以。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