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有的人为了高额的金钱诱惑,铤而走险,从事贩毒、走私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犯罪行为给无数年轻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不但遭受财产损失,让朋友失望、让家人伤心,而且给自己的身体也带来损害,甚至有的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我国对于贩卖毒品行为严惩不贷。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一、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明知是毒 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涉嫌构成贩卖毒 品罪。根据刑法规定,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中,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 苯丙胺(冰 毒)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案件来说以为数量加情节原则,必须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进行综合量刑。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大的;
2、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 卖、运输、制造毒 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 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减刑的相关知识。
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减刑具有以下特征:
(一)减刑以判处并执行了一定刑罚为前提
犯罪人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将刑罚付诸执行,即开始了行刑过程。减刑是一种刑罚变更制度,只有在原判刑罚执行了一定期限以后才存在刑罚变更的可能性。
(二)减刑以受刑人有悔罪表现为根据
刑罚执行期间,并非所有受刑人都能享受减刑的待遇,减刑是以受刑人在行刑期间的悔罪表现为根据的,减刑制度体现了教育刑的理念。根据报应刑主义,刑罚是对犯罪的报应,任何刑罚都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无论犯罪人在行刑期间表现如何,都不允许减刑。换言之,减刑的思想与报应刑主义是格格不入的。而根据教育刑的思想,行刑过程是对受刑人进行教育改造的过程,根据受刑人在行刑期间人身危险性的消长情况,可以予以减刑,从而作为对受刑人的悔改表现的一种肯定与鼓励。因此,减刑制度体现了一定的刑事政策理念。
贩卖冰毒,无论量再少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不一定贩卖50克以上冰毒就会被判处死刑,要根据案件情况、嫌犯是否满18周岁、冰毒数量、是否有减刑、缓刑情节、认罪态度等多方面来综合考虑。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减刑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明知是毒 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涉嫌构成贩卖毒 品罪。根据刑法规定,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中,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甲基 苯丙胺(冰 毒)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具体案件来说以为数量加情节原则,必须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进行综合量刑。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大的;
2、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 卖、运输、制造毒 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 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减刑的相关知识。
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减刑具有以下特征:
(一)减刑以判处并执行了一定刑罚为前提
犯罪人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将刑罚付诸执行,即开始了行刑过程。减刑是一种刑罚变更制度,只有在原判刑罚执行了一定期限以后才存在刑罚变更的可能性。
(二)减刑以受刑人有悔罪表现为根据
刑罚执行期间,并非所有受刑人都能享受减刑的待遇,减刑是以受刑人在行刑期间的悔罪表现为根据的,减刑制度体现了教育刑的理念。根据报应刑主义,刑罚是对犯罪的报应,任何刑罚都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无论犯罪人在行刑期间表现如何,都不允许减刑。换言之,减刑的思想与报应刑主义是格格不入的。而根据教育刑的思想,行刑过程是对受刑人进行教育改造的过程,根据受刑人在行刑期间人身危险性的消长情况,可以予以减刑,从而作为对受刑人的悔改表现的一种肯定与鼓励。因此,减刑制度体现了一定的刑事政策理念。
贩卖冰毒,无论量再少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不一定贩卖50克以上冰毒就会被判处死刑,要根据案件情况、嫌犯是否满18周岁、冰毒数量、是否有减刑、缓刑情节、认罪态度等多方面来综合考虑。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减刑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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