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死缓制度是我国的独创,它的理论基础是慎杀、少杀甚至不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和刑罚观念。但是还有不少人不知道它与死刑的区别。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二、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很多人会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两年混淆,但其实死刑立即执行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主刑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最严厉的刑事处罚。而死刑缓期两年则属于我国的一种刑事处罚制度。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死刑立即执行那是死定了,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如果在缓期执行的二年中没有犯罪或者没有发现漏罪的,那么几乎就死不了了。要是你对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疫情期间能否延期开庭
      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也可依法决定延期开庭,但需提前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对受疫情影......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店长只是老板聘请的员工,当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店长是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


·过失将人打死了,要坐牢么
      很多人都知道故意杀人肯定的犯法的事,那自己都没有杀人的故意,难道也要承担杀人的刑事责任么?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国《刑法》规定了过失类的犯罪。过......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土地如果得到合理的使用不仅能够让使用者盈利还会带动一方的经济发展,但是土地使用权都是归政府所有的,想要使用都是......


·偷税漏税判决的规定是什么?
      偷税漏税判决的规定是什么?偷税漏税判决的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以三年为界限的有期徒刑,比如说如果偷税的数额占到应当纳税的税额的10%以上,并且不满30的......


·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现状有哪些?
      民营企业是指不受国家控股管理,由民间经营管理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融资风险要高于国有企业,因为它缺少了国家的庇佑,定会增加巨大的风险,相比较国有......


·检察院一定要退两次侦查吗?
      检察院一定要退两次侦查吗?检察院不是一定要退两次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


·机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机关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机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离职一段时间后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


·一、当事人属于二婚要彩礼是否违法?
      一、当事人属于二婚要彩礼是否违法?我国《婚姻法》对彩礼金额没有相关规定,但有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


·我国的质量体系认证特征是什么?
      我国的质量体系认证特征是什么?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日常生活所需产品的质量,有了一个严格的要求。现在的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市场中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