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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对于超生孩子或者私生孩子的家庭或者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减少政府财政负担的一项重要措施。那么,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巨额抚养费取向
  
  
  众所关注的社会抚养费,人们形象地称之为“超生罚款”,最近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吸引了公众的目光。尽管国家卫计委明确回应称不会取消征收,但其存废之争依然激烈。作为事关广大人群的一项重要事项,揭开面纱,公开透明,是它取信于民的关键。
  很多人对社会抚养费有意见,并非是要否定它在人口出生规划调控方面的积极作用,而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存在进居民家里捉猪、牵牛、拿锅、挑粮等乱象,进而以情感代替了理智,认为它“应该取消”。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一些地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未能以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取信于民。
  
  笼罩在社会抚养费身上的“面纱”,也让很多人颇有怨言。众多基层超生被罚的案例表明,计生干部吃、拿、卡、要并不少见,超生罚款标准不明确、执行不统一,钱的去向不明晰。有学者研究认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共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1.5万亿元。目前,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约为200亿元。这些罚款到底有多少入了国库,人们不得而知。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并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在预料当中。人们希望通过这次修订,揭开抚养费的神秘面纱,让公众知道原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都“去哪儿”了,将来要征收的是否公开透明。只有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公平,社会抚养费征收作为一项重大的国家政策才能真正取信于民,真正起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作用。
  二、24个省份陆续公布
  
  
  社会抚养费的巨额资金流向问题,长期以来,征收部门始终不能给出一个合理交待。
  
  2000年,社会抚养费首次出现在相关文件中,被定义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的必要经济制约”。但在民间,百姓一直习惯俗称--超生“罚款”。
  
  多年来,一度被公众忽视的社会抚养费,因近期不断曝出极端事件,被人们所关注,随即要求各省份公开数额及流向的呼声此起彼伏。
  
  目前,24个省份陆续公开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总计超过200亿元,其余省份仍置民众呼声于不顾。
  
  曾一度拒绝公布的广东省,仅是公布了14.56亿元的去年征收总额,此外再无其他实质性内容。
  
  其他23个省份也与广东省类似,没有开支情况和审计报告,更没公布最终用途。
  
  面对质疑,一些省份的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表示,“不掌握社会抚养费具体明细”。相关部门的推诿搪塞体现出管理者失职、缺位现象普遍,巨额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失于监管,不仅没有满足百姓的知情权,更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浙江省一位律师说。审计署坦承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度不够,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署随后公布了甘肃省等9省市下属的45个县社会抚养费审计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几乎每一个县都存在社会抚养费被截留、挪用、私分问题。重庆市忠县、酉阳县和铜梁县相关部门将社会抚养费近6800万元滞留到次年才上缴国库;酉阳县龙漂镇为完成任务,挪用24万元社会抚养费作为捐款上缴。而部分地区计生部门通过不开收据或者使用普通收据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生罚款,形成“小金库”,并随意用于餐费等事项。
  综上所述,每年国家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200亿元,巨额社会抚养费按照法规应该全部上缴国库。但是多年以来很多省市都不能公开社会抚养费去向的明细,不能做出合理的交待。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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